航拍保|飞手必看!南昌市、三亚市这些地方禁飞无人机!
发布时间:2024-04-20 01:21 浏览量:5
近日,南昌市、三亚市分别发布禁飞通告。请各位飞友们多关注,合法、安全飞行。
01南昌市
关于2024南昌象湖半程马拉松赛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2024年4月21日,我市将举行2024南昌象湖半程马拉松赛。为维护赛事期间现场及周边区域的安全,确保赛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
自2024年4月21日5时起至4月21日13时止。
二、禁飞管制区域
对南昌大道以南,赣江南大道以东,金沙二路以西,洪州大道以北的合围区域所属空域进行临时管制。
三、禁飞类型
禁飞管制期间,除赛事主办方同意且经公安机关审批通过的媒体活动、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工作使用无人机外,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 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飞行;禁止放风筝、空飘气球,航拍及放飞信鸽等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四、严格履行报备手续
经主办方同意可以飞行的无人机及飞手,必须向公安机关进行飞行报备审批,报备应提供无人机机型、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无人机唯一产品识别码、飞手个人信息等相关材料。
五、依法严肃追责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和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等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违规飞行所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24南昌象湖半程马拉松组委会
2024年4月12日
02、三亚市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
凤凰机场及邻近航道周边禁止施放空飘物范围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凤凰机场及邻近航道周边禁止施放空飘物的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避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切实维护民航交通运输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航空器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凤凰国际机场及邻近航道周边划定禁止施放空飘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空飘物的定义:在机场及周边区域飘浮的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气球(不包括系留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探空气球等)、风筝、孔明灯,以及易被风吹起的边长或直径0.3米以上的各类材质的块、条、幡、网、袋、膜等物体。
二、禁止施放范围:机场跑道东端延伸15公里至三汤村、红花村、山营村,机场跑道西端延伸15公里至南山佛教文化旅游区,机场跑道以北延伸6公里至荔枝岭,机场跑道以南延伸6公里至三亚湾海面(详见下图)。该范围包括了天涯区行政区域的回新社区、回辉社区、羊新社区、马岭社区、育春路社区、三亚湾社区、南岛居委会、槟榔村、妙林村、海坡村、新联村、羊栏村、水蛟村、梅村村、桶井村,以及吉阳区行政区域的南新居委会、抱坡村、落笔村、南丁村、三汤村、红花村、山营村等区域。其中重点防控区域有天涯行政区域内的鲁能高尔夫球场、坡村废品收购站、客运西站后方空地、新能源驿站、阅海观山度假酒店、三亚湾、抱坡白鹭体育馆、槟榔河、天涯海角游览区、桶井村、回辉村、羊栏村、新开田村等区域。
三、禁止施放时间:全年。
四、具体管控要求:在禁止施放空飘物的范围内,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施放空飘物或组织相关活动。上述区域内的广场、公园、景区、公墓、施工工地、废品收集点、露天垃圾站等场所的管理主体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加强易被风吹起的边长或直径0.3米以上的各类材质的块、条、幡、网、袋、膜等轻质物体的管控,严防其被风吹起,形成空飘物。
五、净空保护监督与举报:保护净空,人人有责。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配合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鼓励积极发现、规劝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向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报告或者举报违反通告的行为。收到举报的单位应当按职责权限及时调查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举报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
六、如违反上述规定,由执法单位依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保叔在此提醒大家,禁飞管控期间,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