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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病危当天,儿媳偷偷取走20万,婆媳不和的背后原来另有隐情

      发布时间:2024-04-17 16:30:01  浏览量:4

      有人说,婚姻就像一场赌博,赌赢了,就幸福一生;赌输了,就会满盘皆输。所以,在开始这场赌局之前,一定要先扪心自问一下,我对他(她)是不是足够了解?他(她)是不是我现在最好的选择?因为生活不能回头,人生也没有如果,当你面对无法接受也无法承担的后果时,捶胸顿足也晚了。

      李女士最近特别委屈,她说丈夫上个月因脑出血在重症监护室抢救一周后不幸离世,现在婆婆给她两条路,要么还掉之前的100万贷款,要么带着女儿从她的房子里搬出去。

      这一切要从一张借款单说起,李女士的丈夫生前曾用公婆的房子做抵押,从银行贷款100万,而当时借款人那一栏,是李女士签的名。

      李女士是四川人,她与丈夫是二婚,丈夫之前有一个儿子,现在跟随公婆生活,她与丈夫后来又生了一个女儿,现在10岁。

      据了解,李女士的婆婆当年曾插队落户去过黑龙江,之后和丈夫重新回到上海,一点一点拼搏多年才买到了两套房子,一套三林的房子写的是老夫妻俩和儿子三人的名字,现在老两口带着孙子住在里面,另一套惠南镇的经适房写的老夫妻俩的名字,现在儿媳和孙女住着。

      婆婆爆料,儿子和儿媳曾经为了借钱,一起来逼迫他们老两口去抵押三林的房子,婆婆的说法遭到了李女士的反对。

      李女士称,当时因为丈夫的征信不好,所以借款人才写了她的名字,而且在这笔100万的抵押贷款之前,丈夫还曾多次让她去为他贷款,刚开始李女士也想问问丈夫贷款要做何用途,丈夫给她的回答就是外面欠了一点钱,再多问脾气暴躁的丈夫就会对她动手,因为害怕,李女士也就不敢多问了。

      李女士说,丈夫曾多次对她动手,最严重的一次她报了警,是警察把她送到了医院,现在她的眼角还留着一块小疤。

      李女士回忆,丈夫为了让自己帮他借贷,经常威胁她,有时候会一拳头打在她的胸口,让她几天喘气都痛,丈夫开出租车的时候,有一次她坐车上,丈夫竟然说如果妻子不帮他借钱,他就开着车两人一起同归于尽。

      说起丈夫的粗暴行为,李女士忍不住流下了委屈的泪水,正是因为丈夫性格蛮横,所以丈夫以她的名义借钱,或是用她的信用卡贷款,她只能选择顺从,至于婆婆提到的儿子媳妇都去逼迫她抵押贷款一事,李女士说自己根本就没有参与,她只是在最后办手续时签了个字。

      李女士说,当时丈夫在外面欠了很多钱,她看到婆婆和公公都愿意拿出房子抵押帮助儿子,她作为妻子,不过是签个字,而且房子也不是她的,于是她就签了,至于这么做的后果,她并没有考虑太多。

      至于贷款到位之后的去向,李女士说她银行卡的密码丈夫是知道的,钱也是丈夫分几次给划走的。

      对于儿媳的说法,婆婆说根本不是这样子,她曾去银行查过,在儿子发病的前一天,儿媳妇私下去银行转走了20万,问她拿这笔钱做什么去了,儿媳只说是还欠亲戚家的钱了,婆婆表示这种解释她不能接受。

      李女士说是婆婆记错了,在丈夫住院的当天,银行就把电话打过来,知道丈夫外面欠了很多钱,她心里很害怕,于是就在丈夫住院的那天晚上去银行把剩余的20万转了出去。

      对于这20万元的去向,李女士说自己分别还了欠闺蜜、表妹和两个侄女的钱,这些钱丈夫在世时一直不还,而丈夫在世时,她也不敢私自动用卡里的钱,现在丈夫病危,她才敢偷偷去把钱取出来。

      但当律师问李女士向亲戚借的这些钱有没有借条或流水时,李女士却说当时既没有借条,也没通过银行转账,都是直接给的现金,后来又说一部分是现金,接着李女士一会儿说是七八年前借的,一会儿又说有的是去年借的,总之,她的话前后矛盾,不足以让人信服。更何况当时她的丈夫正处于病危时期,作为妻子不好好守在医院,反而想着卡里这些钱,不得不让人怀疑李女士的动机。

      李女士说以前丈夫就有赌博的习惯,只是她一直不敢多问,因为问多了就要挨打,她从来不知道丈夫外面到底欠了多少钱,而每次丈夫让她帮忙贷款时,她也不敢不从。李女士说自己为了丈夫把四川老家的房子都卖了,现在婆婆如果赶她离开,她和女儿就只能流浪街头了。

      婆婆却说,她对这个儿媳一直心里有意见,对这个孙女也毫无亲近感可言,因为正是李女士的出现,儿子才与前妻离了婚。

      婆婆这时说了一句话,她家小妮是10年出生的,我儿子12年才离的婚,你想想她是什么样的人吧!

      原来,当年李女士与丈夫恋爱时,丈夫还在前段婚姻的存续期内,而当她的女儿降生时,丈夫也没有离婚。

      婆婆对前任儿媳的印象非常好,她说责任都在自己儿子身上,而且即使儿子与前任儿媳离婚之后,她依然收留儿媳与孙子同住,直到前任儿媳自己在上海买了房子。

      婆婆觉得都是李女士害了自己的儿子,她明明知道他在外面打麻将,却从来不肯管一管,明明知道他有心脏病做了支架,却不给他在家做清淡的饭菜吃,让他经常去外面吃,现在婆婆越看李女士越不顺眼,至于孙女,婆婆说,儿子离婚后,自己与他八年没有来往,那个小妮长到8岁才与自己见了面,根本谈不上有感情。

      婆婆说现在儿子没了,银行里还欠着100万,一问儿媳妇她就是两手一摊:没钱!没办法,她只能想到把惠南的经适房卖掉还贷款,然后再把三林房子儿子的产权部分去掉。

      律师告诉李女士,这笔100万的贷款是她与丈夫的夫妻共同债务,哪怕这笔钱她没有花过一分,但因为她签了字,而且是婚姻存续期间的贷款,所以她就义务清偿,而婆婆做为担保人,承担的只是连带清偿责任。

      情感分析: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李女士到现在都不能接受自己要“背债”的事实,她始终将自己放在一个“局外人”,甚至是“受害人”的位置上,她觉得我不过是签了个字,我是帮我老公借的钱,钱我又没有花,但她忘记了,她与她老公才是夫妻。

      很显然,因为李女士的出现,儿子之前的婚姻破裂,婆婆因此在心里对这个儿媳妇有很大的意见,她甚至把对自己儿子的失望与不满也投射到了儿媳的身上。

      事实上,李女士在这段婚姻里无疑也是一个受害者,她与现任丈夫交往时,是丈夫先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后来两个人虽然组成了家庭,但李女士过得并不幸福,被家暴,被忽视,丈夫又不停地让她去贷款,但她却从没想过要及时止损,反而任由这种状况发展下去,最后闹到这种无法收拾的局面。

      可能在李女士的潜意识里,我不过是签了个字,反正有婆婆家的大房子作抵押呢,反正房子也有我老公的份额,所以签个字是没什么关系的。

      李女士这种法律意识淡薄的态度,直接导致了她在丈夫过世之后,不仅要承担一半的夫妻共同债务,还要完全承担婚前她独自借的那部分钱。这就提醒我们,不管在什么时候,凡是涉及到借款之类的,千万不要随便签字。

      本案例中的婆婆,白发人送黑发人,还要承担儿子遗留下来的债务问题,这位老人可谓是心力交瘁,但追本溯源,自己儿子什么样,估计她心里也是有数的,儿子能做出逼着老爸老妈抵押房产事情来,说明这个儿子毫无责任感,而且也没什么孝心可言。

      李女士与婆婆,一个丧偶,一个丧子,而且都因为这个男人伤透了心,这种时候,两个人看向对方的眼神里,不应该再有过多的怨恨,至少应该有那么一点的同情与同病相怜,逝者已逝,希望两个人能够好好协商一下,把各种欠款及证据都详细地统计好,共同渡过这个关口。

      每个成年人都要记住,你现在的遭遇,都是在为曾经的选择买单。

      关键词: 儿媳 婆媳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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