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教训:因为儿女孝顺,让母亲搭了命

发布时间:2024-11-20 21:42  浏览量:4

我讲的是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是我的姑母。

三年前,姑母72周岁,她是企业退休职工,姑父12年前因病去世。近10年姑有点心脏病,但不严重,正常吃点药基本没啥感觉。她性格开朗,经常参加跳广场舞和老年腰鼓队。

姑有一双儿女,十分孝顺,而且经济条件不错。

女儿在20年前在外省大学毕业后,在当地就业并安家落户。

儿子在省内某国有煤矿工作,距母亲居住地200多公里,一般一个月回一次家看望母亲。

前些年,姑母的孙女从小学到高中在家住。三年前孙女上了大学。

姑的儿女和孙女不在身边,家里正常姑一人在家。

姑患有左心室肥大,活动剧烈时偶有不适感觉。因为家中仅她一人,让儿女很挂心。

姑的女儿带着姑在省立医院作了全面检查,并咨询专家能否做手术。

医生答复,按现在的医疗技术,姑的心脏问题可通过手术治愈。

表妹表弟给我姑做工作,通过手术治愈。

起初姑不同意,她说,正常服点药就行,无大碍。

儿女又耐心地做工作,其理由:能通过手术治愈,如不做,你一人在家我们不放心,做了我们放心。

儿女的“盛情难却”感动了姑,同意儿女做手术要求。

姑大摇大摆地走着进了省立医院手术室。隔了6个多小时,医生出来给焦急等待的儿女说,你母亲病情危急,手术后需进重症监护室。

按医院规定,在重症监护室期间,儿女不得探视。

20天后,医生告诉姑的儿女,经抢救无效死亡。

姑作为一个正常人进了手术室,遭受了动手术之痛,儿女花了20多万。姑没给儿女留下一句话就离开人间。

是医疗事故吗?医生不承认是。而且手术前,姑的儿子是签了字的。

有人说打官司告医院,作为平民百姓谈何容易?!

姑的儿女是因孝心酿成了悲剧,后悔得痛不欲生,后悔也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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