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文引导规范民营医院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12-23 09:34 浏览量:2
日前,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引导规范民营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要引导社会力量在眼科、骨科、妇产、口腔、医疗美容、康复、护理、医养结合等专科领域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室、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等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鼓励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民营医院转型,开展康复、护理及医养结合服务。鼓励民营医院向连锁化、高端化转型。
民营医院符合条件人员可申报参评“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卫生健康英才计划”及卫生健康系统相关评比表彰等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民营医院参与临床重点专科项目自主申报,支持民营医院参与对口帮扶。
要将执业满三年、未定等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分批有序纳入等级评审。支持依法执业、诚信经营的民营医院参与医联体建设。按照自愿原则,支持将民营医院纳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一体化专科联盟制度,按五大片区(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入网入格。到2025年底,二级以上的民营医院至少一个重点专科加入公立医院牵头的专科联盟,并逐步实现全覆盖。鼓励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民营医院牵头组建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
支持民营医院申请临床试验机构,开展由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鼓励民营医院与医学院校、科研机构合作,推进重大疾病精准诊断治疗技术的联合攻关,搭建“产、学、研”转化服务平台,积极推广精准诊疗方案。(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胡瑰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