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乌当:支持起诉 助九旬老人打假维权
发布时间:2025-03-11 16:01 浏览量:35
原本想购买一台制氧机调理身体,结果被骗。日前,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作用,不仅帮助年近九旬老年消费者追回了全部损失,还得到了三倍赔偿。
时间追溯到2023年8月,87岁高龄的汪某某因患有慢性疾病,常到贵州某医疗器械公司了解养生保健信息。期间,在该公司工作人员推介下,体验了该公司的保健调理产品,并以63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某某宝”牌智能分子筛负氧离子制氧机。将制氧机带回家使用近一个月后,汪某某发现该制氧机和工作人员宣传推介的效果有出入,拖着疲惫的身体多次与商家协商退货、退款无果,老人一度忧心忡忡。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获知此线索后高度重视,立即与汪某某取得联系。在了解到汪某某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后,及时启动支持起诉程序。
检察官详细听取了汪某某诉求,梳理了相关证据,发现贵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的所谓“某某宝”制氧机,是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其违法行为已被乌当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8月8日作出行政处罚。检察官认为,汪某某支付价款向贵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买“某某宝”牌智能分子筛负氧离子制氧机,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均应全面诚信地履行合同义务。但贵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交付的制氧机属于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对汪某某的生活和医疗带去不便,损害了汪某某的合法权益。
鉴于汪某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法律知识欠缺,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检察官帮助汪某某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后,代其起草了起诉书,并依法向乌当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经开庭审理,法院作出贵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退还汪某某商品价款6300元,并按照商品价款的三倍赔偿汪某某18900元的判决。
“检察机关不仅要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还要做好弱势群体的暖心人。”汪某某的维权成功,只是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诉讼能力较弱群众成功维权的一个生动实践。案件的办理,积极维护了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营造诚信、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