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数五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长护险,正加速制度落地全国!

发布时间:2025-03-12 23:04  浏览量:6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

其中,在完善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方面,除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提高20元以外,还新增多项具体的养老措施,比如“推进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加大对老年助餐服务、康复辅助器具购置和租赁支持力度,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历数五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长护险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下称“长护险”)是近年来全国两会的热点话题,已连续五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第一次2019年: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后来人就有可期的未来”

虽然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但是长护险制度试点却已经开展了三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也是对试点工作一种肯定,也是对制度重要性一个新的起点,并且提出“扩大试点”,为2020年扩大试点政策出台奠定了基础。

1、启航:2016年启动试点

2016年6月27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启动首批15个城市试点(如上海、青岛等)和山东、吉林两个重点联系省份,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

《指导意见》提出了主要目标:利用1-2年试点时间,积累经验,力争“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的长护险制度政策框架。

《指导意见》主要任务:探索长护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等政策体系、探索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等标准、探索长护服务机构和护理人员服务质量评价、协议管理办法;探索长护险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等。

2、整合推进:国家医保局承接长护险建设

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承接了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到2020年9月,这个阶段国家医保局一方面积极筹备试点扩大文件,同时也在失能评估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发力。

第二次2020年: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这是政府工作报告,连续第二年提及长护险制度,重点突出要稳步推进。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指导意见》,提出试点范围从15城增至29城,新增北京石景山、天津、昆明、南宁、福州等,探索城乡居民参保机制。

主要目标: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护险制度政策框架,推动建立健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护险保障制度。

第三次2021年:

政府工作报告“推进医养康养结合,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这是政府工作报告连续第三年,提及长护险制度,依旧要求稳步推进,强调要养康结合。

国家医保局重点是指导新增试点地区开展制度落地。同年发布了重磅文件《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医保办发〔2021〕37号),此文件出台标志着国家版本失能评估标准问世,有利结束试点期间备受诟病的评估标准五花八门的问题,为后续制度全国统一奠定坚实基础。办法要求,14个新增试点城市参照执行《评估标准(试行)》,原有试点城市参照完善地方标准,原则上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两年内统一到《评估标准(试行)》上来。试点城市可根据试点实际情况,对《评估标准(试行)》进行细化完善。

第四次2022年:

政府工作报告“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政府工作报告连续第四年提及长护险制度,总基调依旧要求稳步推进。按照2020年《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指导意见》要求,试点两年后应该在本年发布新的制度文件。

第五次2025年:

政府工作报告“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这是在时隔2年后,新一届政府总理两会工作报告提及长期护理保险,而且定位是“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变2020-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稳步”的基调,意味着要加速,进入“进取”新阶段。

2022年中央深改委把研究建立长护险制度作为国家医保局一项重要工作,并在国家局成立长护险领导小组,加快了各个层面的整合,也就有了2023年-2024年配套政策快速出台。

“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要追溯到2024年二十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重点是应对“一老一”小问题。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针对“一老一小”都做了新的部署,“一小”是要建立育儿津贴制度,,“一老“就是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在过去两年多时间,国家医保局正在按照“1+17”要求,快马加鞭在补足配套文件。2024年就连续发布了涉及定点失能评估机构管理、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经办管理、照护管理师、长护信息系统等多个政策文件,为“1”顶层方案出台铺路。

对比历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相关描述,或预示长护险制度落地全国正在加速。

五年后失能老人或达1亿人

《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21-2022)》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8亿人,其中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数量约为4400万人。《中国养老服务蓝皮书(2012—2021)》提到,预计2025年我国失能和半失能的老年人口预计将增至7279万人,2030年将达1亿人。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城镇地区长期护理服务保障研究》,预计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将在2030年达到3.1万亿元,并在2040年达到近6.6万亿元。

当前,长护险对参保人员实行终身缴费制,筹资方式包括个人、单位和财政补助。长护险的钱从哪里来?是接下来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今年1月1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医保部门“保障人民健康,赋能经济发展”主题新闻发布会。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共有49个城市参与试点,超过1.8亿人参保,累计超过260万人享受待遇,基金支出超800亿元。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战略研究中心(ESG办公室)主任周燕芳提交了关于加快建立长护险制度的相关议案。其指出,目前长护险仍然面临着多重挑战,比如覆盖范围有限、支付保障水平较低、资金筹集渠道单一、缺乏全国统一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等。

针对筹资机制,周燕芳认为,目前长护险的筹资机制主要依赖医保拨款或政府补贴,个人和企业缴费比例过低。在长护险首批试点城市的筹资构成中,医保基金平均承担70%,财政补贴20%,个人缴费仅占10%。

周燕芳建议为长护险建立独立筹资渠道,可参考日本“40岁强制参保”机制,让个人、企业以及财政三方按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进行筹资,探索建立个人长护险账户,允许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适度划转,探索家庭共济使用机制等。

2024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合理确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和补贴标准,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工作。同时,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支持试点地区优化资源配置。

来源 | 整理自时代周刊、长护险前哨观察

编辑 | 崔秀娟 陈嘉蕾

• 现在看病就医有多便捷,体验过就知道了——

• 两会专题 | 医保“含金量”持续上升,长护险落地“箭在弦上”,创新药发展启新篇……

• 破冰养老、助力银发,长护险如何让更多失能人员“老有所护”?

外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