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公寓在其经营场所发布含有“老有所医、医养结合”的广告,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5-05-06 23:35  浏览量:31

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宣城市宣州区心缘老年公寓发布违法广告案

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医养结合机构资质且未开展医疗服务的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发布含有“老有所医、医养结合”的广告,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2024年7月,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0.48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