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关于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你拍我查”线索征集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5 01:48 浏览量:34
关于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
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你拍我查”线索征集活动的公告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老年人药品、基本生活类、康复护理类、医疗器械类、辅助生活器具类反映较为强烈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假冒伪劣、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你拍我查”活动,现公开征集违法线索。
一、征集范围
如您发现经营者有下列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作虚假宣传行为,可用手机等工具进行实时拍摄并举报。
(一)以药品、保健品为名推销普通食品等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利用各类论坛、会议、义诊、免费旅游等方式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实施虚假宣传的行为,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务的功效,夸大药品功效疗效,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保健品、养老服务等行为;
(三)“傍权威”“傍科普”,以养生、医疗等名义为噱头,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四)通过炮制虚假案例、剽窃图片文案等方式,虚构、夸大自身资质及从业人员情况,或虚假、夸大宣传产品功效、效果等手段,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五)冒用、滥用知名机构、重大活动名义,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六)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采取网络刷单炒信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七)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线索征集方式
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详细。
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四、受理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12345、12315
网络途径:全国12315平台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征集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研判、依法处置、及时反馈,并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对知悉的商业秘密尽到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