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老年“幸福食堂”!泰安这个村委会被罚款4.126万元

发布时间:2025-06-19 14:34  浏览量:25

6月9日,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一则处罚信息。在卧龙居小区北侧老年“幸福食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法建设房屋一处,泰前街道上峪村村民委员被罚4.126万元。

据处罚信息,此类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泰前街道上峪村村民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0日前,将在卧龙居小区北侧老年“幸福食堂”非法建设的464平方米房屋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将依法强制拆除。处建设工程造价10%暨罚款人民币肆万壹仟贰佰陆拾元整(小写:¥41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