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暴走团”阻碍消防车救护车通行,双方僵持近2分钟!律师:涉嫌妨碍公共交通秩序
发布时间:2025-07-19 01:52 浏览量:24
据网友反映,7月17日,辽宁朝阳一老年徒步团列队准备出发时,阻挡了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通行。
发布视频的网友表示,当时三辆车是去执勤,非紧急任务。双方僵持一两分钟,最后各让一步,救护车靠边腾地儿,老年徒步团列队出发。
7月18日,大凌河景区管理单位郑姓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地点在景区内道路,他知道这个事情,但不在现场不清楚状况。
朝阳市大凌河景区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将请示领导再作答复。
记者从朝阳市文明办获悉,该办接到网友反映,已记录将作处理。
头条号作者“胡萝卜说法”@胡萝卜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涉嫌妨碍公共交通秩序
1、老年徒步团阻挡消防车、救护车,是否违反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若消防车、救护车当时在执行紧急任务,徒步团拒不避让的行为已违反上述法律;即使未执行紧急任务,徒步团堵塞道路导致特种车辆无法正常通行,也涉嫌妨碍公共交通秩序,违背“合理使用公共道路”的基本准则。
2、阻碍特种车辆通行,可能面临哪些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通行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此次事件中,民警认为未达违法程度,可能因僵持时间短、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若类似行为导致救援延误、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组织者或主要责任人将面临拘留、罚款,甚至承担更严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