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暴走团”逼停多辆消防及救护车一句素质低了事?在澳门可不惯着你:内地女游客在澳门被撞反被警方起诉
发布时间:2025-07-20 06:11 浏览量:21
2025年7月15日,辽宁朝阳大凌河景区内,一场闹剧让“老年暴走团”再次成为舆论焦点。当晚7时许,一支近百人的老年暴走团身着统一红衣白裤、头戴白帽,在临河道路上组成三列纵队,几乎占据整个路面。此时,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闪着警灯驶来,准备前往“凌河之夏”活动场地执行备勤任务。面对救援车辆的鸣笛示意,暴走团成员竟毫无反应,保持整齐队列,与救援车辆僵持近两分钟,最终逼得救护车靠边让行,暴走团则高举印满广告的队旗,迈着整齐步伐扬长而去。
7月17日,路人拍摄的这段视频在网上曝光后,迅速引发网友愤慨。“生命通道”为何要让路给健身队伍?这群老人又凭什么如此“理直气壮”?话题#暴走团不让行消防车#、#生命通道不能堵#等迅速登上热搜,阅读量突破亿次。网友纷纷指责暴走团行为过分,质疑其“到底是健身还是耍威风”,甚至有人直言“真当穿个队服就能堵路了”。
面对汹涌舆情,当地各方的回应却让人大跌眼镜。大凌河景区工作人员轻描淡写:“知道这个事情,但不在现场不清楚状况。”朝阳市文明办同样敷衍:“接到网友反映,已记录将作处理。”而当地派出所的回应更是火上浇油,工作人员将此事定性为“素养问题”,表示“会联系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这样的处理方式,让网友们怒不可遏。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素养问题吗?这是违法行为!”还有人直接搬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三项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连人民日报也发声:“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但尊重是相互的,老年‘暴走团’给救护车、消防车让个路,晚几分钟出发,并不会有什么损失。僵持不让路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基本的社会公德,更可能涉嫌违法。”
老年暴走团追求健康,初心本无可厚非,但把公共道路当成自家操场,引发交通拥堵甚至阻碍应急救援车辆,健身变“霸道”,再好的初衷也变了味。对这种违规、违法的团队,该警告就警告,该罚款就罚款,对屡教不改的,依法对团队组织者追责,年龄绝不能成为违法的挡箭牌,别让“老有所乐”沦为“老有所横”。
反观澳门,对交通违规行为的态度截然不同。5月24日,澳门街头发生一起令人瞠目结舌的事件。两个内地女游客为拍视频博眼球,竟在马路中央架起手机跳舞。车水马龙间,她们旁若无人地摆着各种造型,把呼啸的车流当作背景,仿佛整条马路都是她们的专属舞台。
跳完舞,两人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在穿过汽车缝隙往马路对面走时,悲剧降临。一辆转弯的公交车来不及刹车,将其中一名女子撞倒在地。女子后脑勺重重磕在地上,鲜血直流,另一名女子吓得魂飞魄散,颤抖着手拨打救护车电话。
然而,澳门司机的反应却让两个女游客懵了。司机没有惊慌失措地道歉,而是冷静地掏出手机报警、拍照取证,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仿佛这只是一件平常之事。这事要是搁在内地,司机就等着大出血赔钱了
但在澳门,更让人意外的还是后续发展。当地很快发布通告,对没受伤的女子进行检控,等受伤女子出院后也要被检控。被撞的人反而要被起诉,这背后的逻辑何在?
原来,根据澳门《道路交通法》,行人不按规定横过道路,可处500 - 1000澳门元罚款。若因违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即便自己受伤,司机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在澳门,交通法规严格,责任划分明确,违法在先就要后果自负,司机自然无需道歉赔偿。
有网友分享在澳门的经历:“在澳门真的没有礼让行人的说法,澳门司机不惯你毛病,你闯红灯他真的敢轰油门。”这话虽夸张,却也反映出澳门交通规则的严格执行。
辽宁朝阳老年暴走团阻碍救援车辆与澳门女游客马路中央跳舞被撞反被起诉,这两件事形成鲜明对比。不同地方,规则不同。在内地,我们习惯了“撞了人就要赔偿”的逻辑,即便行人有错,司机也难完全免责;而在澳门,法律更强调个人责任,违法在先,后果自负。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