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暴走团被人民日报怒斥:不只是素质问题,更是丢了老年人的脸

发布时间:2025-07-20 18:17  浏览量:17

[浮云]老年暴走团堵住消防车和救护车的事想必大家都知道了,这件事的影响非常恶劣,官媒也厉声怒斥这群为老不尊的人。

这真的不单纯是素质问题,而是更严重、更恶劣的违法犯罪,而且这一次的行为也真是给所有老年暴走团丢了脸。

这群人最后是怎么处罚的?为什么严重到官方发文怒斥?

当闪着警灯的救护车和消防车,遇上一支铁板一块的健身队伍,到底谁该先让步?在辽宁朝阳,这道再简单不过的选择题,成了一场被全网围观的争议事件,谁也想不到是救护车默默靠边,用一种近乎投降的姿态为浩浩荡荡的暴走团让了路。

事情发生在大凌河景区旁,一支上百人的老年健身团,身着统一的红上衣、白裤子,占据了近四分之三的路面,正伴着音乐阔步前行,在他们身后,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被结结实实地堵住了。

警灯在闪、警笛在响,这是城市交通里最优先的信号、是为生命和安全预留的绿色通道,然而这支队伍不为所动,消防车尝试着向前挪动,试图“挤”开一条缝隙,但人墙纹丝不动,他们不是不懂消防车和救护车的含金量,只是用自己的年龄对抗规则。

整个僵持过程大约持续了两分钟,两分钟在平时不过是刷几个短视频的时间,但在救护车和消防车的面前,它可能意味着一场火灾的蔓延,或是一个病人错失最佳抢救时机,你说这世道有几个不明白这道理的人?

最终救护车选择了退让,本应该是他畅通无阻的道路,他却做出了让步,暴走团赢了,他们在这一次的规则博弈中赢了,但如果从法律角度来讲,他们可是一点赢面都没有,中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写得清清楚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通行,轻则罚款、重则可以处以行政拘留,人民日报也迅速发声,指出这绝不仅仅是“个人素养”问题,而是实实在在的违法行为。

法律条文虽然冰冷,但它守护的是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在这面前没有模糊地带,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所谓“执行紧急任务”,一辆消防车在接到火警前它在车库里是待命,接到火警奔赴现场是出勤,抵达现场进行保障是备勤。

这三个状态,都是“紧急任务”上不可或缺的一环,要求普通人去精确判断它处于哪个环节,既不现实也极其危险,但警灯一亮、警笛一响,这就是命令,无条件让行应该是每个公民刻在骨子里的责任。

然而在这支健身队伍的负责人那里却还在狡辩,他理直气壮地表示,他们知道车不是去救火,只是去活动现场“备勤”,所以我们认为没必要让,他还说那僵持的一两分钟并非对峙,而是在“沟通”。

至于为什么不让,他的解释是队伍人太多,突然停下避让怕老人们出危险,这番解释听起来是不是道理满满,但基本都是谬论,普通人有权判断特种车辆任务的“紧急程度”吗?是不是说你觉得不是就不是?你觉得不是就不需要遵守法律?

暴走团负责人等于是在说,他认为不紧急,所以法律就可以暂时放一边,而对于这件事的后续处理也是给予老人们一定的“批评教育”,这也让大众很不满,人们愤怒的,不仅是那支队伍的“理直气壮”,更是这种“放纵式”的处理。

法律应该有法律的尊严,遇到“法不责众”和“尊老”的时候也不容的丝毫怠慢,这一次无关痛痒的批评,那下一次遇到同样状况,他们一定还会继续和消防车、救护车对峙,毕竟“年纪大了,上一次的批评记不住了”。

这起事件的影响远比事件本身要大,网络上批评几乎是一边倒的,健身是个人自由,但不能侵占公共资源、挑战公共秩序,更何况这支队伍占据马路健身已经不是一天两天,据景区管理方透露,他们已经存在了近十年,因为占道问题,没少接到游客投诉。

人家也曾多次协调,但收效甚微,所以说这就不再是一个孤立的偶发事件,而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管理问题,而且这件事对于整个老年群体也有很大影响,不少人开始反应老年群体已经被贴上“坏人变老了”的标签。

这真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有些老年人明明什么都没错,却被扣上了“老鼠屎”的帽子,这让许多人感到不安,本身年龄的隔阂就已经有了,现在又在道德上有了歧视,年轻一辈和老一辈还怎么友善相处?

个人自由与公共利益在这一次的“让路事件”中是讨论最多的了,老年人确实是有锻炼身体的权利,但问题是底线在哪里?当你的队伍占据了公共道路,当你的旗帜挡住了救护车的通道,底线就已经被打破了。

再有就是关于老人的问题,敬老是美德、是情理,但它不能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一次两次给老人特权,只会让那些为老不尊的人更加肆无忌惮的违法,社会需要每一个有良知的人共同维护,我们不能给他们“开后门”。

警灯和警笛是国家授予特种车辆的最高优先权符号,凭什么有人能质疑这个符号的权威性?只要他们触犯法律就应该严惩,这才是公众想要的最终结果,如果这件事就这样过去,我想会成为很多人的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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