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暴走团”心理分析:或是“集体荣誉感”作祟
发布时间:2025-07-22 23:45 浏览量:20
近日,老年“暴走团”再次引发社会热议。一位网友在评论区的帖子引起了我的关注,也让我对这一现象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许多老年人是从“集体时代”走过来的,他们对集体的规矩和荣誉有着深刻的记忆和认同。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大多数时候是遵守规则、尊重他人的,但一旦进入集体组织,那种对集体的服从和维护意识就会被重新激活。这时候,个体的想法和外部的规则似乎变得不再重要,服从组织安排、维护集体荣誉成了他们最重要的事。
在这样的集体中,谁要是不听安排、擅自做主,就会被视为不合群,甚至可能被排除在集体之外。这对年轻人来说或许不算什么,但对很多老年人而言,却是一种难以承受的心理落差。他们渴望陪伴、害怕孤独,尤其是那些老伴离世、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参加集体活动成了他们生活中为数不多的乐趣。一旦被排除在外,那种失落感不亚于年轻人的“怀才不遇”。
我们并不反对老年人参加徒步活动。相反,适当的集体运动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都有益处。但问题在于,有些“徒步团”变成了“暴走团”,不遵守交通规则、不顾及他人感受,甚至出现阻碍车辆通行等危险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影响公共秩序,也损害了老年人应有的形象。
要有效管理这类组织,仅仅对成员进行劝导和教育往往收效甚微,还可能引发他们的抵触情绪。而子女由于陪伴时间有限或存在代沟,也难以有效沟通。因此,最有效的办法,是加强对组织者和负责人的管理。
以辽宁朝阳老年“暴走团”事件为例,该团队已有近十年历史,但并未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面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必须建立报备机制,明确责任主体。一旦团队出现违规行为,应首先追究组织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规范老年集体活动的运行。
为此,建议各地加强对民间自发组织的监管,要求其登记备案,并在开展大型活动时提前报备。同时,也要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提升组织者的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让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是社会文明的体现,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