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红河州老年大学2025学年秋季学期(下学期)补充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3 23:33 浏览量:28
为响应广大老年人学习需求,结合学校实际,红河州老年大学2025学年秋季学期(下学期)开放少量班级进行补充招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居住在蒙自的退休干部、职工,社区老年人,年龄须45岁(含45岁)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影响学习的疾病,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上课时间:2025学年秋季学期(下学期)于2025年9月1日开学,2026年1月初放假,共18周。每班级每周上一次课,每次2小时(含课间休息20分钟)。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为上课时间,双休日正常休息,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下午17:00。
报名方式:手机网络报名。通过微信进入“云校云”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绑定银行卡、报名、缴费。
(1)绑定银行卡:准确上传身份证证件,绑定银行卡(各银行储蓄卡均可),已绑定过银行卡可跳过。(2)点击“报名”→点击“其他报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老年大学”→选择需报名的班级→点击“立即报名”→“新增学生”准确填写个人真实资料信息,红色字符项目为必填写项目→“立即报名”→“交费确认”,确认课程班级后请尽快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咨询地址: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到红河州老年大学办公室咨询(蒙自市锦华路五大中心红河州老干部活动中心C210)。
注意事项:
1.按各班级限报人数,报满即止。
2.每名学员限报4个班级。
3.学员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不办理退费手续。不得转换专业和转班、串班,不得顶替入学;一学期旷课、请假(生病有医院证明除外)达本学期一半课时,按自动退学处理。
4.学校对无完全行为能力的学员,对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或严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学员,有权按退学处理。
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物价局2017年第1号公告》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收费标准。
1.(1)不使用学校提供器材,每周上1次课(2小时)的,每门课程每学期收取学费130元/人;(2)使用学校提供器材,每周上1次课(2小时)的,每门课程每学期收取学费150元/人。
2.补充招生报名的学员,请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学校不再统一购买。
3.学员学习所需教材及参考资料的费用自理。
附:红河州老年大学2025学年秋季学期(下学期)补充招生课程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