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假币专坑老年人,这对夫妻双双获刑!
发布时间:2025-08-25 15:56 浏览量:15
都说勤劳能致富
有的人却走上“歪路”
妄图自己印制钞票致富
最终害人害己
案情回顾
徐某与何某夫妻二人网购材料制作100元假币模板,再使用打印机复印假币模板,通过裁剪、粘贴、烘干等方式伪造假币。
之后,二人开车到抚州市临川区、东乡区、崇仁县等地农贸市场,针对自产自销农产品的老年人,用伪造的假币购买小金额农产品从而获利。经查,徐某、何某二人非法制造假币总面额共计40000元,其中15张假币未使用,非法获利38500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何某共同以真币为样本,通过复印的方式非法制造假币,数额特别巨大,二人行为均构成伪造货币罪。被告人徐某、何某构成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徐某系主犯,被告人何某系从犯。综合考虑二被告人前科、犯罪事实、危害后果、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伪造货币绝非谋财捷径
而是违法犯罪行为
任何个人或组织
都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江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