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敬老月 | 老年人权益保护指南,这些法律“撑腰”知识请收好
发布时间:2025-10-22 22:16 浏览量:8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今年10月是第16个全国敬老月
为帮助老年人
筑牢权益“防护网”
识破诈骗“套路局”
这份指南请您查收
让您的晚年生活
在法治护航下安心、舒心、暖心
这些权益,法律为您“硬核”保障
1 受赡养和扶养权
赡养和扶养老年人不仅是伦理道德的要求,更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老年人的赡养人和扶养人主要包括四类:一是子女;二是配偶;三是兄弟姐妹;四是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赡养人和扶养人应当在经济、生活、精神上履行赡养和扶养义务,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法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 婚姻自由权
未婚、离婚、丧偶的老年人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老年人的子女、亲属及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赡养人亦不得以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为由拒绝承担赡养义务。
法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3 自主处分财产权
老年人的房产、存款等个人财产,有权自由支配或通过遗嘱分配,子女或他人不得以盗窃、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占。
法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4 法定社会保障权
老年人有权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福利等保障,国家在制定涉老政策时还会听取老年人的意见。
法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养老骗局“套路深”,教您“避坑”要诀
以下“陷阱”需高度警惕:
1. “以房养老”陷阱:宣称“房产抵押理财,月返高额利息”,实则骗走房产后卷款跑路。
2.虚假养老APP:以“线上养老服务、投资分红”为诱饵,诱导您充值后关闭平台。
3.“保健品神医”骗局:冒充“医学专家”推销“抗癌神药”,实则是成本几元的普通食品。
防骗“三问三不”准则:
1.问清“项目是否有资质”“收益是否符合常理”“推荐人是否可靠”。
2.不轻易点击陌生链接、不向未知账户转账、不签订未经子女确认的协议。
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住房、财产等问题发生纠纷时,可以前往家庭成员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请求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可以向当地司法部门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诉讼时可以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也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支持起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虐待、遗弃老年人,抢夺、骗取、偷盗、故意毀坏老年人财产,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等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