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翔”法·重阳节特辑丨转给咱爸妈,警惕“瞄准”老年人的骗局!

发布时间:2025-10-28 19:58  浏览量:6

这两年

许多网友在社交平台上的“网瘾老人”话题中

认领起“同款爸妈”

自从学会了上网之后

他们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什么东西都要在网上买

数字时代

老年人在面对网络风险时的

防范意识与能力普遍不足

重阳节到了

让我们通过三组svg漫画

了解老年群体常遇到的几类

典型案例

帮爸妈绕开风险,开心冲浪!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厦门市检察机关

积极贯彻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

用法律为老年人构筑起安享晚年的坚固屏障

在此祝愿所有老年朋友

健康长寿、幸福安康

愿法律的温暖守护让夕阳更红、晚情更浓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厦门检察、翔安检察联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