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警作战砺锋芒,铁腕整治护畅通!梅河新区公安交警集中整治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5-10-31 11:23  浏览量:6

10月30日,梅河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检查点,对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梅河口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随警作战,全程记录下执勤交警规范执法、消除安全隐患的忙碌身影,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形势持续平稳。

自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交管支队通过 “两微一抖” 发布《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集中整治通告》,明确整治范围、违规处罚标准等,同步推送典型违法案例、安全出行科普短视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政策要求。执勤交警还在城区所有小区门口张贴“通告”内容,并在重要路口、路段悬挂禁止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宣传条幅,引导群众主动配合整治工作,积极营造 “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的浓厚氛围。

交管支队结合城区交通流量特点,科学部署警力,采用“定点设卡+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执法模式,在城区主干道以及早晚高峰等重点时段,加大巡逻频次与检查力度,形成全方位、高频次的整治态势。

执勤交警对过往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进行逐一排查,针对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驶员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车辆进行拦截盘查,并依法查扣违规车辆,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实现整治全面覆盖,形成严查、严管、严罚态势,全面消除违规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整治过程中,执勤交警坚持以批评教育和交通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将教育宣传工作贯穿于整治行动中,向驾驶员面对面宣传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的严重危害性,同时,向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驾驶员详细讲解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告知车主驾驶此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是违法行为,让当事人意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引导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对于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违法驾驶员需到交管支队“两个教育办公室”学习三天时间,每天学习1个小时。通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让驾驶员了解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管支队副大队长吴永利表示,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已发放《致全市居民的一封信》《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禁止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上道路行驶共筑全市安全文明交通环境的倡议书》5000余张,广泛宣传驾乘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的危害及整治措施。在全体民警、辅警的共同努力下,交管支队已暂扣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停、违规掉头车辆共400余辆,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交管支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走进销售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确保所售车辆符合国家标准,杜绝销售无合格证、CCC认证证书,不符合国家标准、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非法改装车辆等违规行为,从源头规范经营秩序,为道路交通安全夯实基础。

下一步,交管支队将积极开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五进”宣传活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面对面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的危害性,形成长效机制,有效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梅河新区公安交警提醒

对于这种所谓不用上牌、不用驾照、

不用买保险、非法非标的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

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作为子女

更不要把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

当作礼物送给老人

要始终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