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支持适老化改造、老年助餐……山东财政详解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怎么花

发布时间:2025-12-11 13:31  浏览量:1

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山东省民政厅主要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记者:

提升养老服务质效离不开公共财政的支持,请问,财政部门在加强养老服务保障方面,准备采取哪些措施?

陈东辉:这次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落点精准、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动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见效,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的政策红利。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养老服务资金保障。近年来,省财政厅坚持把养老服务作为财政优先支出的重点,仅2025年全省各级财政就投入资金超27亿元,累计争取10个市入选中央财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试点,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持。下一步,财政部门将把养老服务作为“投资于人”的重要抓手,在预算安排上,紧紧围绕实施意见部署的重点任务,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资金需求,集中财力补短板、强弱项。在债券分配上,将更多符合条件、带动力强、收益好的养老服务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在支持方式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集聚资源、协同发力,为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赋能加力。比如,对开办护理型养老机构发生的贷款,财政可给予最高50万元贴息支持。

二是优化养老服务政策供给。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进行奖补,发放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巩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地位,提振养老服务消费。老年人照护方面,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更多失能老年人享受长期照护服务;按照每人每年最高补贴9600元标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补贴政策,兜牢养老服务底线。养老人才培养方面,将加大“奖”的力度,对设立养老服务专业的院校,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入职养老服务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每人给予最高2万元奖励;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的养老护理员,每人给予最高5000元奖励,鼓励更多人才资源投身养老服务。

三是严格养老服务资金监管。养老服务资金管理好不好、使用绩效高不高,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获得感强不强。省财政厅将以深化财政科学管理为契机,密切跟踪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用好绩效评价“手术刀”,加强资金跟踪问效和财会监督,坚决打击骗取、挪用资金行为,确保每一分养老钱落实到位。同时,以“数字财政”建设为抓手,推动各项资金直达快享,让老年人能够方便快捷得到实惠。

总之,有温度的政策,需要有力度的落实。省财政厅将继续强化部门协同,加强政策谋划储备,加大资金资源投入力度,努力为深化养老服务改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贡献更多财政力量。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山东是全国唯一医养结合示范省,近年来,山东在深化医养结合方面的思路举措有哪些?

迟蔚蔚:山东是全国唯一的“医养结合示范省”。目前,全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养老机构备案“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达到1125家,总床位33万张,均为全国第一,同时,有1.5万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延伸服务,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5000多对,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和水平显著提升,老年群众受益广度和深度全面拓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下一步,医养结合服务将以统筹城乡协同发展为重点,进一步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

一是聚焦目标导向,优化医养结合服务供给。统筹城乡协同发展,以地市一级为单位加快推进医养结合资源高效整合。优化调整二级医院的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推开安宁疗护服务。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加入城市医联体或县域医共体。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医养结合机构成立医疗养老联合体,实现医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资源高效协同。到2029年底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建成5家以上医养结合机构、1家以上康复医院或护理院、2家以上安宁疗护病区。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均开展“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服务,医养结合机构占养老机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是聚焦体系建设,建立三级联动医养结合服务网络。突出县域和农村地区医养结合发展,加大县域服务供给,在县域建立县(市、区)、街道(乡镇)、村(居)三级联动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根据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医养结合需求,提供分级分类的医养结合服务。县级公立医院加强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设施,为失能、失智、高龄等老年重点人群提供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敬老院(养老机构)通过一体化建设、签约合作、托管嵌入等形式,为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住院期治疗、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临终期安宁疗护等全过程健康养老服务。村(居)卫生室为老年重点人群提供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服务。

三是聚焦能力提升,推动医养结合服务提质增效。持续做好医养结合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进一步扩大机构培训的覆盖面。注重智慧赋能医养结合服务,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医养结合领域的应用,加强智能设备配置使用。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控制管理,深化医养结合服务内容,落实《山东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基本规范》等地方标准,推动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推动中医药全程参与医养结合服务,把中医诊疗、中医治未病、中医药养生保健等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在医养结合机构中规范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针对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中医药服务。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以“十五五”规划编制为契机,深化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建设成效,进一步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需求。

新黄河记者:

《实施意见》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随着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逐步增多,养老机构内老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请问,省民政厅在维护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权益方面有哪些举措?

张志毅:截至目前,山东养老机构发展到2772家。保障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的权益,就是坚持“老人本位”的服务理念,保安全、优服务、护尊严、赋权利,让老年人真正在机构中感受到“家”的温暖。下步,将重点围绕“安全底线、服务质效、权利尊重”三大核心,建立“制度约束—过程监管—权益赋能”的全链条保障体系,更好保障入住机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制度规范,筑牢权益保障根基。立足山东人口老龄化实际与养老服务发展需求,以“立法确权、标准立规、契约立信”为核心路径,推动修订养老服务条例,督促养老机构按照各类标准要求优化服务供给,推广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应用,动态优化入住机构老年人享有的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社会参与等权益清单,明确老年人“安享晚年”的机构责任边界,让“守护权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强化全程监管,织密权益保护网络。落实《山东省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持续加强对养老机构登记备案、运营服务、场所设备等23个具体方面的监管。推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改革,建立涉老风险预警防范、纠纷发现报告、纠纷化解处置闭环工作机制,健全养老服务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通过全周期管控、多维度聚焦、信用化奖惩,让机构“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确保老人“安享晚年”。

三、提升保障质量,守护安享晚年权益。大力推广“以人为本”的照护理念,鼓励机构发展康复护理、文化娱乐、心理疏导等个性化服务,加强对失能失智等特殊老年人的专业照护,推动服务从“有”到“优”转变,将“安享晚年”的权益转化为可感可及的生活体验。持续深入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专项整治,强化消防、食品等安全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欺老虐老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纠纷调解与法律援助机制,确保老年人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回应,让老年人入住更安心。通过“安全兜底、尊严赋权、品质赋能、救济托底”,让老年人真正“安享”尊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