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7年,生了两娃,想卖丈夫婚前房换大房,公婆索取欠条

发布时间:2024-04-27 23:38  浏览量:10

如果是你,儿女结婚前后,你会通过立遗嘱等方式,把自己的财产全部赠予儿女个人,避免他的另一半离婚的时候分走你辛辛苦苦打拼的财产吗?

前不久,就上了一个热搜,讲的是一位四十多岁的妈妈提前订立遗嘱,将财产全部赠予儿子,她的目的很简单,她认为现在年轻人离婚的几率太大了,婚姻很不稳固,她不希望儿子婚姻破碎了不说,她辛辛苦苦打拼下来的财产还被儿媳妇带走了一部分,希望用这种方式维护自己和儿子的利益。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生而为人,善良是底线,不可能为非作歹。你若是害人,早晚会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可是,善良若是不带有锋芒,在别人的眼里,你就可能成为一个任人拿捏的软柿子,显得很好欺负。

就像为人父母为了防止儿女的另一半离婚的时候分走他们家的财产,选择各种方式保护财产一样,也是防人之心不可无。毕竟,无论是谁,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是辛辛苦苦赚来的,当然是希望传给自己的儿女,让儿女花费,而不是让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坐享其成。

安妮宝贝说过:“不要轻易去挑战人性,人性根本经不起考验,它需要的是保全和遮盖,若你单刀直入,必然破绽百出。”

的确,不管是亲情也好,爱情也罢,往往都经不起金钱的考验,趋利,是人的本性。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金钱的面前,能控制住自己的贪欲、逼迫自己不犯错的人,少之又少。

然而,虽然说防人之心不可无,但是,你也不能防范过度了,从始至终都把儿女的另一半当作外人看待,不然,很容易让对方感到寒心,影响到家庭的和睦。

最近,罗阿姨老两口就为了财产的事情,跟儿媳妇丁女士发生了冲突,吵得不可开交,罗阿姨觉得自己的要求没有任何问题,认为儿媳妇若是心里没鬼就应该答应,而丁女士则对公婆的要求感到不满,感到寒心不已。

“结婚7年,生了两娃,想卖丈夫婚前房换大房,公婆索取欠条。如果是在我结婚之前,公婆处理他们和儿子的婚前财产,我没有资格说一句,我刚结婚就提出这样的要求,公婆提防我,还可以理解,可是,我嫁进来七年了,生了两个孩子了,他们还是这么对我,我焉能不感到寒心?”

01.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七年前,丁女士与丈夫结婚,当时,也就是在他们谈婚论嫁的前几个月,罗阿姨老两口看上了一套距离他们家和儿子公司都很近的二手房,觉得适合给儿子做新房,将其全部拿下。

等到谈婚论嫁的时候,丁女士得知了这件事情,去看了房子,虽然她觉得房子太小了,只有六十多平方米,但是,由于男方家已经全款买了这套房子,也拿不出太多的钱给他们再买别的房子了,丁女士还有个弟弟,父母也要为儿子考虑,因此,丁女士接受了这套房子作为婚房的方案。

罗阿姨给了丁女士10万彩礼,丁女士的父母分文未留,给女儿作为婚后的救急金,又自掏腰包买了家具家电作为陪嫁,两个人顺利结婚。

丁女士结婚七年,与丈夫感情不错,生下了一双儿女。在这期间,丁女士与公婆的关系算不上太好,也算不上太糟糕。

“我两次怀孕生产,都是婆婆负责伺候月子,给我看孩子的,就冲这点,我很感激婆婆,觉得我运气还不错,摊上了一个还可以的婆婆。虽然我们两个人会因为三观不合,比如花钱、带娃、干家务活、对待我娘家的态度等等发生矛盾,也会吵架,但是,我老公能哄得住他妈,帮我解围,还算给力,我们还能和睦共处。”

然而,一遇到卖房的事情,看似不错的婆媳关系还是发生了裂缝,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02.

卖房的提议,的确是丁女士主动提出来的,只因她觉得这套房子太小了,也不是一个合格的学区房。

“虽然不说要打肿脸充胖子,不顾家里的实际条件,非要给孩子弄到最好的学区房,但是,也不能太次了啊!孩子的学习成绩的确要看他们的天赋和努力程度,但是,好的学校、教育资源和学习氛围也是极其重要的,我们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太多了。再说了,不光是学校的问题,还有居住空间的问题。”

60多平方米的房子,是一套标准的两室一厅一卫一厨房,而丁女士的孩子是一儿一女,女儿今年四岁多了,已经分房了,儿子虽然才两岁,但是,早晚也要分房的,不可能跟父母或者姐姐住在一间房子里。

“我跟丈夫建议买大房子,既为了孩子的学习,也为了居住条件好一点,他没有犹豫,答应了。”

夫妻俩查询资料,到处打电话,亲自跑腿,最终看上了一套学区房,价值235万,首付需要94万,这样一来,他们别无选择,只能把这套房子卖掉。

“事实上,这套房子就登记在我老公名下,房产证上就写着他一个人的名字,他同意了就能卖,可是,考虑到这毕竟是公婆全款买的,我们当然得问公婆。没成想,这一问刷新了我对公婆的认知。”

03.

尽管丁女士的丈夫出面,强调卖房换大房的主意是他出的,是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和给孩子更好的教育资源,也跟父母分析了这么做的好处,但是,丁女士的公婆还是提出了要求。

“卖,可以,毕竟,孙子孙女上学的事情要紧,穷啥也不穷教育,这个道理我们懂。可是,儿子啊,不是我不相信你媳妇,而是这离婚率太高了,这是在把你的婚前财产转变为婚姻共同财产啊!我们还是不放心。这样,你卖了多少钱,就让你媳妇打个欠条,金额为一半数字,要是你们夫妻俩白头偕老,这张欠条自然不会有重见天日的可能性,可是,要是你们分了,这张欠条就是维护你利益的利器。”

听了罗阿姨的话,丁女士的丈夫感到不妥:“妈,你想多了吧!要是我们两个人刚结婚,你设这道保险我觉得还可以。可是,她都嫁给我七年了,给我生了一儿一女,谁没事干了好好折腾自己的婚姻?”

当罗阿姨表示儿媳妇有个弟弟、担心亲家的时候,儿子更不赞成。要知道,丁女士的父母思想开明,根本不重男轻女,不然不会不多要点彩礼还给女儿陪嫁家具家电,更何况,小舅子很争气,毕业于双一流大学,收入已经超过他了,从未跟姐姐姐夫提出过无理要求。

可是,罗阿姨依然不放心,坚持自己的要求,明确表示她不可以拿上百万块钱去冒这个险:“孩子,妈是过来人,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大米都多,我告诉你,人性经不起考验,尤其是经不起金钱的考验。”

公婆不同意,丈夫也不能直接卖了房子,可是,提到婆婆的要求,丁女士感到无法接受,毕竟,七年婚姻,一儿一女,换来了婆婆的完全不信任,是个人也难以接受,于是,双方陷入了僵局,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04.

看过这么一句话:“家庭生活中的大部分琐碎矛盾,只有立场,没有对错,与其争论对错,不如换位思考。”

站在公婆的角度考虑,他们的钱也是辛辛苦苦赚来的,不是大风刮来的,他们全款给儿子买房,让儿子成家,这套房子是他们几十年的心血,是给儿子的,不是给儿媳妇的,他们提防儿媳妇,可以理解。的确,没人敢拿上百万的财产去考验人性,这一旦赌输了,后果不堪设想。

站在儿媳妇的角度,也可以理解她的委屈与不满,她之所以提这样的建议,的确是为了小家考虑。结婚七年,换来公婆的毫不信任,的确让人寒心。

吵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会让情况越来越糟糕,影响这个本来幸福的四口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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