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法院:情法同行 倾心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5-12-18 18:58  浏览量:1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既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也是人民法庭应扛起的时代使命

近日

洪雅县法院柳江法庭

坚持情理法融合

成功化解了一起

涉老同居关系解除纠纷

用心用情守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纸协议

社保出资埋争议 关系破裂引纷争

2014年起,原告王大爷(现年69岁)与被告李大娘(现年70岁)开始同居生活。同居期间,基于共同生活考量,王大爷先后出资15万元为李大娘购买了社会保险。2018年11月,双方签订一份《协议》,载明王大爷为李大娘购买社保的总出资额为15万元(已支付7万元,尚需补足8万元),并约定:若日后同居关系破裂,李大娘需无条件一次性返还该15万元;若双方白头偕老,则此出资事宜不再提及。

2025年7月,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李大娘搬离同居住所。眼看同居关系破裂,王大爷依据《协议》诉至法院,要求李大娘返还15万元。

一次调解

情理交融寻突破 耐心搭建沟通桥

鉴于本案涉及老年人群体权益保护,法官将工作重心聚焦老年人身心特点与情感需求,以“案结、事了、人和”为深层解纷目标,确立了以调解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的工作主线。

调解伊始,双方争执不下。王大爷坚持依据《协议》要求李大娘返还15万元,李大娘坚持认为自己在这段同居关系中付出颇多,这15万元是基于共同生活愿景的赠与,协议内容有违公序良俗,不应返还该笔款项。

承办法官及时调整调解策略,采取“背对背”方式引导双方回归情绪平和。与王大爷沟通时,动之以情,引导其回顾李大娘长期生活照料与情感陪伴的点点滴滴,劝导其以更具包容性和前瞻性的态度化解积怨;与李大娘交流时,晓之以理,清晰阐明法律中关于赠与、协议效力的规定,理性分析诉讼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同时安抚她的情绪,引导她回忆王大爷“出资”的初衷与诚意。

一个结果

以司法温度促案结事了

双方情绪平复后,承办法官将调解策略转向“寻求解决方案”。结合双方各自诉求与案件实际情况,承办法官提出了现场支付、适当折抵等务实灵活的解决方案,最终促成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合意,李大娘当场支付王大爷50000元,王大爷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纠纷就此了结。

结语

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安享晚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次涉老同居纠纷的成功化解,充分彰显了司法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中的独特作用,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下一步,洪雅县法院将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在涉老案件中更加注重权益保护、情感修复与未来安宁,持续探索更契合老年人需求的审判服务模式,不断增强老年群体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