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明年起推行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政策
发布时间:2025-12-18 23:49 浏览量:1
记者12月18日从玉溪市民政局获悉,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市将与全省同步推行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的新政策。届时,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凭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即可享受各项优待服务。
在玉溪中心城区,老年人凭身份证办理“爱心卡”后,即可免费乘坐公交车。
据悉,此次政策调整是玉溪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切实减轻老年人办证负担,让老年优待政策更便捷高效地惠及老年群体。从明年1月1日起,玉溪市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将不再设立老年优待证办理窗口,不再受理老年优待证的新办、换发和补办业务,统一以居民身份证作为身份核验依据。不过,原已办理的老年优待证仍可继续使用。
根据相关规定,玉溪市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及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提供的优待政策。老年人凭借身份证,可在政务服务大厅、公交站点、旅游景区、医疗机构、银行网点等场所享受优待服务。这一举措将有效破解纸质优待证易损易失、信息更新滞后等难题,让老年人享受优待更加便捷。
为确保政策平稳落地,我市民政部门已主动对接公安、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金融监管、政务服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并将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相关职能部门和老年人充分了解新规内容,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白诚颖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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