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最高800元!陕西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消费补贴

发布时间:2025-12-31 05:44  浏览量:1

陕西省民政厅召开政策吹风会

12月30日,起点新闻·西部网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为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刚需、减轻家庭支付压力,陕西省将于2026年1月起,面向全省60周岁及以上、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该项政策暂定实施一年。

据悉,补贴对象不受户籍限制,凡长期居住在陕西的符合条件老年人或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APP或小程序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补贴将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至老年人个人账户。消费券当月有效,次月失效,未用完额度不累计。

同时,有三种情况不能申请: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正在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以及正在享受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以避免重复享受补助。

在补贴额度方面,针对机构养老服务(如长短期入住、“喘息”服务等)的消费,按个人自付金额的40%进行抵扣,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针对居家社区上门服务(如助餐、助浴、助医等)的消费,抵扣比例为50%,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每人最高可抵扣100元。值得注意的是,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老年人,其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仍可按上述比例使用消费券进行二次抵扣。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平表示,目前陕西省60岁以上老年人达887万,老龄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约100万。这项政策旨在通过财政支持,既回应“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现实关切,也促进养老服务消费与产业发展。

记者了解到,陕西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包括长期入住、日间托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在内的17项补贴服务项目,并制定了详细的《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陕西省各级民政部门将加强对参与项目的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服务质量,严禁“先涨价后抵扣”等行为,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

起点新闻记者:贺桐

审核:魏诠 李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