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发布时间:2026-01-02 09:44  浏览量:1

2025年12月30日,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召开的“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更好支持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政策吹风会上获悉:民政部、财政部近期将在全国启动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据测算,全省约有100万失能及半失能老年人。为让这部分群体尽快享受到更普惠、优质的养老服务,陕西制定《陕西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补贴将于2026年1月正式启动发放,发放期限暂定为1年。

此次补贴对象主要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不受户籍限制,只要长期在陕西居住且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均可申请。需注意的是,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的、正在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以及正在享受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暂不纳入此次补贴范围。

补贴项目范围参照民政部确定的范围,结合陕西实际确定了17项补贴项目,除涵盖老年人日常照护所需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如长期入住、日间托养、助餐、助浴、助洁之外,还将一些失能老年人需要的日常护理项目如康复护理等纳入补贴范围。

在发放方式上,补贴资金将通过“民政通”小程序及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定向发放。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没有抵扣完的,不累计至次月。

本次补贴活动发放的电子消费券是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抵扣券,抵扣比例为机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如果使用居家社区上门服务,抵扣比例为50%。抵扣额度暂定为每人每月最高800元。

陕西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消费补贴政策落地见效、维护失能老年人合法权益,省、市、县民政部门将通过线上线下核查、老年人满意度调查、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对项目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虚假服务、服务质量差、老年人满意度低等问题,将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记者 杨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