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出炉

发布时间:2026-01-08 07:51  浏览量:1

转自:湖州日报

记者 施妍

本报讯 为切实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日前,我市印发《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着力构建覆盖城乡、便捷可及、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吃上热乎可口的饭菜。

《实施方案》明确了分阶段推进目标:到“十五五”前期,初步形成老年食堂供餐、餐饮企业参与、养老机构配送和互助助餐等多种服务模式的助餐网络,重点满足低保、低边等政府重点保障群体的基本助餐需求;到“十五五”中期,在老年人中高密集度区域实现普惠型助餐服务全覆盖,基本建立分层分类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据介绍,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服务供给方面我市将构建“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参与多元”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一方面,政府通过设立或支持老年食堂运营,重点为无法自主做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做饭存在较高风险的高龄老年人、不会做饭的独居老年人、因长期照料家人而无法自顾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助餐服务;另一方面,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通过鼓励餐饮企业设立老年助餐专区,支持养老机构开放助餐服务,引导专业机构开展集中配送,推广邻里互助模式等,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助餐服务网络。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城乡差异化发展思路,探索不同的服务模式。其中,城市地区重点构建“中心厨房+助餐点+送餐上门”的专业化服务链条,提升服务效率和品质;农村地区则着力发展“村级主办+邻里互助+志愿帮扶”模式,充分利用闲置场所,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此外,各助餐点也将陆续完善“卡、码、脸”等多种支付方式,并通过配备必要的保温保鲜设备,确保餐品配送品质。

在政策支持方面,将逐步建立起与政府保障层级挂钩的差异化价格机制,并配套建立精准的分级补贴机制,以满足不同类型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据介绍,对政府重点保障的困难老年人,将整合其已享受的各类生活保障补贴予以重点支持,确保基本助餐需求得到满足。对全体老年人,则通过“企业让利、家庭付费”的方式,实现持续性更强、惠及范围更广的普惠助餐服务。同时,为秉持公平普惠的原则,本地户籍老年人和常住老年人在享受助餐服务时,可执行统一的优惠标准与服务待遇。

据悉,为保障服务的可持续运行,接下来,我市还将通过逐步推动“以奖代补”,完善对助餐服务机构的各类奖补机制,对参与企业给予一定政策支持,推动我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更多老年人打造家门口的“幸福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