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区民政局公开征集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发布时间:2026-01-10 14:30  浏览量:1

汇川区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老年人

能力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提升评估服务水平,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养老服务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征集一批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入库,采取“机构自愿申报、民政部门审核”的方式,建立评估机构库。

二、入库条件

申请入库的机构应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中第5.2评估主体相关要求:“5.2.1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为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5.2.2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5.2.3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5.2.4应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资质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能够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3.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符合条件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定机构,经申请可直接确定为评估机构;

5.评估机构不得同时作为养老服务提供商参与政府补贴项目。

(二)人员要求

1.配置评估人员不少于5人(专职或兼职均可);

2.评估人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并有5年以上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相关实务经历;

3.至少配置1名评估专家,须持有执业医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书或民政部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之一,负责指导现场评估、复核评估结论。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机构,请向汇川区民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

1.《汇川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请表》(附件1);

2.《汇川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汇川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人员花名册》(附件3),附相关人员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复印件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失信记录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6年1月14日前向汇川区民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联系电话:0851-28669221)。

五、其他事项

1.申报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库资格;

2.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积极参与,共同推动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汇川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请表

附件2:贵州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承诺书

附件3:汇川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花名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