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老年人助餐服务政策有变啦!

发布时间:2026-01-11 10:24  浏览量:1

自2026年1月20日起,敦煌市老年人助餐服务政策有变啦!现将具体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办理流程及助餐点设置告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敦煌市户籍60岁以上(含60岁)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60岁以上(含60岁)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和70岁以上(含70岁)的老年人。

特别提示:

敦煌市户籍60岁以上(含60岁)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60岁以上(含60岁)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助餐补贴信息每年确认1次,以每年1月份在册的信息为准。

二、补贴标准

助餐补贴实行“政府补贴+个人自付”模式。所有符合条件的助餐对象每人每日只享受2餐补贴,早餐补贴1次1元,午餐或者晚餐只补贴1次4元。

助餐老年人每餐自付费用不得少于1元,同时符合多个条件的老年人按最高标准补贴,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三、办理流程

所有符合条件的助餐对象原则上需在老年助餐点堂食用餐,确有堂食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可经户籍所在镇政府认定的委托人外带餐食。

(一)补贴办理流程

1.登记注册。

符合条件的助餐对象或委托人持本人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特困证、经各镇认定的委托书原件),到老年助餐点办理资格审核及信息录入手续。

2.助餐服务。

助餐对象本人或委托人,在老年助餐点用餐或取餐时,须通过助餐终端设备完成人脸识别,实现餐费补贴自动抵扣。

(二)委托办理流程

1.委托对象。

委托人需为各镇政府认定的确有堂食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被委托人需为不在助餐补贴范围内且为委托人近亲属中18岁以上成年人。

2.办理流程。

委托人选定1名被委托人,双方签订委托书,被委托人持本人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特困证、委托书)到户籍所在村(社区)提交申请,经户籍所在镇政府核查认定后,被委托人持以上资料到老年助餐点录入信息。

3.机构送餐。

有送餐能力的助餐点可接受委托开展送餐服务,送餐服务费实行价格公示,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承担。

四、老年人助餐点

1.敦煌市沙州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沙州镇红当社区居委会一楼);

2.敦煌市阳关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阳关镇人民政府南侧);

3.敦煌市莫高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莫高镇苏家堡村委会东侧);

4.敦煌市郭家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郭家堡镇七号桥村五组);

5.敦煌市转渠口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转渠口镇政府西侧);

6.敦煌市黄渠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黄渠镇代家墩村四组94号);

7.敦煌市七里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七里镇铁家堡村二组);

8.敦煌市月牙泉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月牙泉镇合水村二组);

9.敦煌市肃州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肃州镇肃州庙村三组,即:原肃州中学);

10.敦煌市河坝沿牛肉面店(沙州镇祥云西路95号,即:敦煌小镇南门);

11.敦煌市食膳堂餐厅(肃州镇广至路中医医院针灸康复科一楼东侧);

12.沙州小厨(沙州镇沙州南路2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