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亲爹”,8万没了?
发布时间:2026-01-11 10:11 浏览量:1
个别不良商家,通过甜言蜜语、嘘寒问暖,与“独居”“空巢”老年人构建情感纽带,向老年人推销名不符实的保健产品,借机敛财,侵害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当辛苦积攒的养老钱换来一堆名不符实的保健产品,我们该如何帮老年人守住钱袋子、护住安全感? 购买到名不符实的保健产品时 如何维权 以下视频来源于 上海闵行法院 普法短片
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原标题:《一声“亲爹”,8万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