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800元!兰州老年人能享受的补贴汇总!
发布时间:2026-01-12 16:00 浏览量:1
甘肃省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已经开始申领啦
最高补贴800元/月
可以连续申领12个月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
申领指南
还有更多老年人那个享受的福利补贴
一起来看
↓ ↓ ↓
一、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01
补贴对象
✅经评估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并居住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
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不以户籍为限制性因素,但购买养老服务地址需在甘肃省内。
*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提升行动项目等特定政策待遇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02
补贴项目
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 30 天以内)等。
03
补贴形式及标准
✅补贴详情: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贴周期为12个自然月。
✅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
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在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抵扣比例一般为养老服务消费的30%-60%,具体抵扣比例以消费券载明内容为准。后续将根据民政部、财政部要求,适时调整相关抵扣比例和额度。对于同时符合长护险待遇和本项目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其发生的合规费用,按先保险、后补贴的顺序结算,即先由长护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剩余个人自付部分再使用本项目消费券按比例抵扣。
04
补贴流程
1.个人申请
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含老年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按照自愿原则,通过
“民政通”(含小程序、APP)
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并提交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申请。对于存在应用智能技术困难且家庭成员无法提供有效帮助的老年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必要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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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力评估
各地民政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严格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组织开展评估,医保部门依据《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等国家标准,委托定点机构开展评估。同时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确保相关政策衔接部门的数据对接及互联互通。对已有合规近期评估结果(如 12 个月内长护险评估结果)予以采信,避免重复评估。
3.电子消费券发放
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当月提出申请时不足5个工作日的,经审核后自次月起发放)。
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老年人或代办人根据需求领取相应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其本人、代办人以及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及时通过“民政通或其他方式告知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经确认后,将于次月停发电子消费券。
4.使用核销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进行养老服务消费时,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
老年人接受机构养老服务的,服务方应将入住协议、服务情况、消费金额、收费发票、电子消费券核销凭证等材料及时上传至“民政通”;老年人接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服务方应将服务项目、服务情况、消费金额、收费发票、电子消费券核销凭证等材料及时上传至民政通”。
5.资金结算
县级民政部门应于次月 10 个工作日内,对上一个月养老服务消费券核销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提交县级财政部门复审;县级财政部门应于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反馈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收到复审结果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向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结算经核定后的上一个月电子消费券抵扣费用。对于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费用,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抵扣(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为一次性消费券,抵扣额度为每人 100 元,评估费用超出消费券部分由评估机构承担);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符合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评估费用,先由长护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剩余个人自付部分再使用本项目消费券按比例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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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困难失能老人补贴和护理补贴
01
经济困难失能老人补贴补贴对象
具有兰州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60周岁及以上失能(含失智)老年人;城乡低保、特困对象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家庭人均收入在所在县区城乡低保标准的1到1.5倍之间,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含失智)老年人。
02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100元
03
护理补贴补贴对象
具有兰州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60周岁及以上失能(含失智)老年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到1.5倍之间,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含失智)老年人。
04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100元
05
办理流程
✅
申请:
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
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能力进行评估,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将审核意见反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高龄津贴
01
发放对象
具有兰州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02
申请方式
✅
线下申请:
申请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和2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失能失智或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可由本人亲属、村(居)委会或志愿者代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后报乡镇(街道)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批,次月起发放津贴。
✅
线上申请:
微信小程序搜索“兰州养老服务平台”按照程序要求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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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发放标准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
80-89周岁50元/人/月90-99周岁1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160元/人/月
✅
其他新增人员:
(含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未参保老年人、大数据未核准的参保老人)
80-89周岁25元/人/月90-99周岁6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100元/人/月
04
发放流程
✅参保老年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不见面"审批,各县区民政部门核实老年人信息后,实施具体发放工作。
✅未参保老年人、大数据未核出的参保老年人:
由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上门办理。
✅
网上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兰州市养老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05
发放时间
✅
发放时间:
高龄津贴按月发放,
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度高龄津贴。
✅
计发方式:
高龄津贴从受理申请且申请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开始算,自审批同意后次月计发。
✅
补发方式:
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申请高龄津贴的可以补发。已享受高龄津贴的对象,在核查中超过1个月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可暂停发放,待取得联系并核实确认后予以补发。
原则上补发不超过1年。
✅
停发方式:
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因去世、户籍迁出户籍所在地等原因,自次月起停止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