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老年食堂建设、异地婚姻登记等问题,大庆市民政局最新回复

发布时间:2026-01-23 16:37  浏览量:2

《党风政风行风热线》

节目 ● 回顾

市民梁女士:

我家住在肇源县,爱人去年8月在哈医大做心脏搭桥开胸手术,家庭因病致贫。我已申请低收入人口认定及相关医疗救助,但提交申请后,社区及相关部门迟迟没有答复。梁女士所说的大病救助现称医疗救助,由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民政部门承担低收入人口身份认定工作,民政部分认定的低收入人口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四类。前三类可享受医保“三重保障线”额外救助,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低收入人口认定办理时限为受理后20个工作日,受理时需出具受理告知书,如果不符合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也需要书面告知。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的,审核确认当月的下个月发放低保金。节目过后,我们会协调属地核实情况,若符合条件将尽快推动解决。

市民刘女士:

1、我是肇州县二井镇繁荣村二级重度残疾人,享受农村低保,每月领196元,黑龙江省农村低保标准是585元,存在较大差距,是什么原因?低保金是否有重度残疾15%加发政策?

2、2023年以前的残疾人补贴无明细,想核实发放情况。

社会救助科科长赵飞:

刘女士提到的585元是农村低保认定标准,不是发放标准。实际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时候,是按照低保认定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口数-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总收入核定的,这部分钱也叫补差金,补的差是认定标准和收入之间的差。这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总收入实际是指家庭总收入减去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和因意外事故造成刚性支出后的收入。刘女士说她是二级残疾,属于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低保金加发待遇,刘女士享受的低保金的算法应该是补差金+低保认定标准×15%。节目过后,我们会责成属地认真核算一下刘女士一家的收入情况,看看发放的196元是否准确合理。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2016年起建制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是指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每月发放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指为一二级残疾人每月发放100元。需要申请受理,审核通过后,从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刘女士反映的情况,节目后我会联系肇州县民政局进行核实处理,如果是不符合条件退出了,会告知您不符合条件的原因。如果确实已经发放了,会为您提供发放凭证,如果没有在保障范围内,将会由工作人员帮助您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话当月开始发放补贴。

微友问题:

户口在外地,想在大庆办理结婚登记,咨询具体办理方式和所需材料。

社会事务科三级主任科员孙砚修:

自2025年5月起,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办理结婚登记无需户口簿。男女双方可就近到大庆县区级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现场申请。需携带有效身份证、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证件照;有婚史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及生效文书,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市民王先生:

我是华溪龙城小区居民,小区老年人居多,买菜做饭不便。小区内有闲置场地,希望利用其建设老年食堂,方便老年人就餐。

养老服务科科长崔鹏:

建设老年食堂需使用公产房,目前龙凤区正研判华溪龙城小区选址难题。针对该区域老年助餐需求,已在唐人中心一楼设立老年助餐点,与小区隔道相邻,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就餐可享优惠(约10元/餐)。关于小区内闲置场地,需先核实其产权性质及用地属性。节目后将联合属地部门研判能否用于建设老年食堂,及时向王先生反馈结果。

责 编:姜洋

审 核:子美

监 制: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