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上路,一律查扣并处罚!石嘴山市严查“老年代步车”

发布时间:2026-01-28 18:55  浏览量:1

1月28日,记者从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该市针对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设置的过渡期正式结束后,石嘴山市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已取得显著治理成效。今年以来,已快速摸排小区366个,处罚相关违法行为33起,依法拖移车辆45辆。

据了解,市场上销售的所谓“老年代步车”,实为未经国家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四轮车。这些车辆安全性能不达标,无法注册登记和购买交强险,属于不具备合法上路资格的“非法机动车”。由于其普遍存在设计缺陷、安全配置缺失、电池电路隐患突出等问题,加之驾驶人往往无证驾驶、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导致事故频发且伤亡率高,已成为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查处现场。

为彻底消除这一“马路杀手”,石嘴山交警自2023年12月起启动了专项整治行动,并联合多部门发布管理通告,为存量车辆设置了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要求车主完成备案登记并持有相应驾驶证。过渡期内,该市共完成备案登记16634辆,开展集中整治72次,处罚违法行为218起。

过渡期结束后,石嘴山交警依据规定,明确所有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禁止上路行驶及在公共场所停放。警方采用“1+2+3”工作法,即坚持源头与路面并举,一方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网点进行“拉网式”排查,严禁销售非标车辆,并督促商家履行告知义务;另一方面,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警力部署,采取“定点+巡逻”模式,实行“一次警告、二次告知、三次处罚”的递进式执法,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请自觉拒绝购买、驾驶、乘坐非标电动三、四轮车,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家中若仍有此类车辆,请妥善处置,切勿侥幸上路。(宁夏日报记者 陈思/文 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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