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领!吉林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啦!含咨询电话|彩练新闻
发布时间:2026-01-30 15:02 浏览量:1
最近,国家下发通知,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给许多家庭和老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这不,吉林省政策来了!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还在等什么,快来领吧!
那么,谁是补贴对象呢?
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且居住地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包含哪些项目?
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具体项目按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详见“民政通”相关模块内容)执行。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
重点来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如何发放?
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不得支取、套现,仅可用于购买指定养老服务。老年人本人、代办人(家属、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人员),均需在“民政通”完成账号注册或权限开通,并通过“民政通”进行电子消费券领取、服务下单。
补贴标准也要记牢!
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在人均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抵扣比例一般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30%-60%,具体抵扣比例和额度将在电子消费券中载明。补贴比例和限额依托“民政通”动态调整。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
目前,这项工作已在我省全面铺开,符合条件的广大老年朋友及家属可通过“民政通”小程序注册个人账号,根据实际需求申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券。如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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