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年人“晚年有口福”——庹庆明代表建议将老年人全口义齿修复纳入医保

发布时间:2026-03-08 19:54  浏览量:3

“全口牙齿缺失不仅严重影响老年人的咀嚼功能、营养摄入和语言交流,还对其心理健康与社会交往造成负面影响,降低晚年生活质量。因此,我建议将70周岁及以上参保老年人的全口义齿修复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让老年人‘晚年有口福’。”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雅安市教育考试院院长庹庆明向《法治日报》记者表达了他对老年人的关切。

庹庆明建议通过以下具体措施推进:

明确保障对象。将年满70周岁(含)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纳入政策范围。

分步骤推行实施。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路径,优先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开展试点,逐步拓展至中部、西部地区,最终建立全国统一的保障机制。

规范服务项目与内容。将全口义齿修复列为医保可支付的修复类项目,涵盖口腔检查、设计、取模、试戴、调整及必要维护等全流程服务。

制定合理报销政策。全口义齿修复费用纳入医保支付,可设定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自付,按乙类项目管理。70岁(含)以上参保人员,每8年可享受一次此项医保报销待遇。

强化管理与监督。医保部门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全口义齿修复技术规范与服务标准,加强对定点机构的监督与费用审核,防范医保基金不合理使用,确保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