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打通数据 建立老年健康档案

发布时间:2026-03-09 07:05  浏览量:2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

老年失能护理刚性需求持续攀升,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已成为应对养老危机的关键抓手。谈及如何看待长护险推行的必要性?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建议,应加快推动医保部门、民政部门、养老护理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信息平台与保险公司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同时,建立老年健康档案,通过提前干预管理达到医疗控费效果。

谈养老服务挑战

长护险要避免因缺乏数据支撑 导致保费低估行业亏损

借鉴海外经验,孙洁指出,美国50岁以上人群中超过一半在去世前需入住护理机构,平均住上1年需自费53万元人民币,长期护理费用会耗尽大部分退休人群的财富。美国曾大力发展长护险,平均附加费为保费18%,但因缺乏基础数据导致定价失误、保费低估,行业长期亏损,运营企业从初期130家锐减至15家。

“这一教训表明,医疗机构积累的疾病触发护理概率、护理持续时长、护理状态后的平均余命、医疗及护理服务价格等数据,是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定价的关键因素,可为保险公司的产品定价、准备金的提取、产品研发提供更充分的数据支持。”孙洁说。

她提到,我国有更庞大的老年人口基数,会面临更大的养老公共服务挑战,为避免重蹈美国长护险巨亏的覆辙,保险机构希望能获取医疗机构积累的各种疾病触发护理状态的概率、护理的持续时间、护理状态后的平均余命,医疗及护理服务价格等数据,为保险公司的产品定价、准备金的提取、产品研发提供更充分的数据支持。

南都记者了解到,当前,国家层面已密集出台政策支持长护险发展。202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稳妥推进长护险制度试点,鼓励商业机构开发老年人健康保险产品;原银保监会同年发文,要求保险公司推进与医保、护理、医疗等机构信息共享,提升管理服务效率。政策导向清晰,但落地执行中数据共享瓶颈仍未突破,制约长护险制度提质扩面。

谈养老保障体系

保险机构参与养老保险产品供给 应给予税收政策优惠

现阶段,对于我国快速老龄化,保险机构在建设与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中,仍存在运营的巨大现实挑战。

为此,孙洁建议,加快促进医保部门、民政部门、养老护理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信息平台与保险公司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支持养老保险产品供给的研发与供应的可持续性。建立老年健康档案,以提前干预管理达到医疗控费效果。突破数据共享瓶颈,有效对接服务供给还需要顶层设计。同时,打通信息服务与智能服务的通道,可让保险资金向困难对象、失能失智高龄老人提供精准定价,在费用上减轻其财务负担。信息互通也可支持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档案,依托区块链、云计算技术,提前干预管理老年人的生活与饮食健康,降低其护理状态触发率。老年健康电子档案也有助于实现老人在居家养老、社区医疗、机构养老到医疗机构过程中跨机构的高效衔接和个性化服务方案的对接,智能化匹配客户所需的服务。

她还建议,鼓励保险机构参与养老保险产品的供给时给予税收等政策优惠。为响应政府号召“进一步提高投保年龄上限,加快满足7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保险保障需求。适当放宽投保条件,对有既往症和慢性病的老年人群给予合理保障”。以及在利率下行的长期趋势下,为维持养老储备资产的稳健积累、养老金领取的长期持续稳定,并进一步提升保险资金运营管理的专业性和安全性,建议予以保险机构专项的税收政策优惠,以鼓励更多的保险机构参与助力国民养老与共同富裕。

采写:南都记者 潘珊菊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