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组合”,高铁上刚认识就敢结伴行窃?

发布时间:2026-03-12 09:16  浏览量:1

马某、刘某在高铁上萍水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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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 马×,见过阁下。

小弟 刘×,幸会幸会。

兄台一路风尘仆仆,不知此行去往何处?

不瞒兄台,我是身无分文,走到哪儿算哪儿。

巧了!我也是袋中空空,两袖清风。

既然如此…… 兄台可有发财捷径?

…… 我看你面相不凡,适合跟我一起干点来钱快的。

愿闻其详!

走,咱们去碰碰运气,看看谁家车门没锁。

近日,沂州路派出所接到市民王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小区停车场的一辆白色SUV,因未锁车门导致车内财物被盗。王先生表示,自己前一晚下班较晚,误以为已锁好车门,直到次日清晨才发现车辆未上锁,车内物品丢失。被盗物品包括待干洗的羽绒服3件、超市购物卡10余张、香烟7盒,其中一件羽绒服内还装有现金,涉案总价值共计14000余元。

接警后,值班民警邵珠光立即带队赶赴现场,迅速开展勘查与案情分析。经检查,被盗车辆外观完好,结合以往办案经验,民警初步判定此案为典型的“拉车门”盗窃案。

经大量侦查,民警发现案发当晚有两名形迹可疑的男子在小区内徘徊。二人分工明确,一人望风,一人随机拉车门实施盗窃,得手后二人沿东侧方向步行逃离现场。民警循线追踪,迅速锁定马某、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确定其落脚点。随后,果断出击,在某商业街成功将二人抓获。此时,距王先生报案仅过去3小时。

经审讯,马某、刘某对自己的盗窃事实供认不讳。经查,二人系外地人,在前往广东的高铁上相识,因身无分文,遂临时起意窜至临沂盗窃以筹措路费。作案时,刘某负责望风,马某负责拉车门行窃。得手后,马某自恃有“经验”,认为购物卡难以快速变现,便将购物卡随意丢弃在附近小区,香烟自行留用,羽绒服则随手扔在案发小区的楼道里。

为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办案民警立即对案发小区及周边展开地毯式搜寻。经过连续两天的细致查找,最终在案发地附近另一小区一楼楼梯下方隐蔽夹角处,找回全部被盗购物卡。

几天后,王先生专程来到沂州路派出所,将一面印有“办案神速效率高,为民解忧品德高”的锦旗送到民辅警手中,对民辅警为其挽回损失表示感谢。

目前,马某、刘某已被兰山公安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