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骗局,专盯老年人!

发布时间:2026-03-12 16:06  浏览量:1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也少有“一夜暴富”的神话。不少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的信息局限、情感需求以及对健康、财富的关切,精心编织各种骗局。为了守护好您的“钱袋子”,安享幸福晚年,请务必看清并远离以下六类常见骗局。

真实案例

被告人张某等人合谋,以“低价游”“免费游”为名,将老年人聚集到特定场所。随后安排所谓的“讲师”健康讲座,通过虚假实验、伪造案例等手段,将普通食品吹嘘成能“防癌抗癌、治疗慢性病”的神奇产品,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该团伙以此手法在短期内骗取老年人钱财高达人民币34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主犯张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官说法

该案以“健康旅游”为名行诈骗之实。请务必牢记:

第一

,任何以超常低价招揽客源的旅游项目,其盈利点几乎都在后续的诱导或强制消费上;

第二

,旅途中若被安排参加集中讲座、专家义诊、神奇产品推介,务必提高警惕,所有功效宣传都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

第三

,一旦察觉被骗,要妥善保管合同、付款凭证等所有证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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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真实案例

一位年逾八旬的被害人,因家人患病想补贴家用,轻信了被告人虚构的“高回报医院投资项目”。在被告人的诱骗下,被害人将自己唯一的住房抵押借款100万元用于“投资”。然而,钱款当即被被告人等人瓜分,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消费。为掩盖骗局,被告人甚至出具虚假的还款承诺书。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这是针对老年人核心资产的骗局。请时刻警醒:

第一

,任何劝说您抵押自有房产进行所谓“投资”的行为,都可能是风险警报;第二,“高回报、零风险”本身即是违背经济规律的谎言,涉及房产等重大资产决策时,务必与子女等家人充分商议,并通过官方渠道彻底核实;

第三

,在借条或合同上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切勿因人情或轻信而随意落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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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 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真实案例

老年被害人陈某接到某文化公司推销电话,被“航天纪念”“大师工艺”“限量稀缺”“巨大升值空间”等话术轮番洗脑后,先后花费三十余万元购买了所谓“航天残骸玉玺”和“猛犸象牙鬼工球”。事后发现,这些“藏品”实际价值极低,与售价完全不符,所谓回购承诺更是无从兑现。

当陈某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返还钱款时,法院经审查发现,该案已涉嫌刑事犯罪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处理。

法官说法

许多所谓的“收藏品销售”实为诈骗犯罪的前端行为。请务必牢记:

第一

,对任何通过非正规渠道(尤其是主动来电的购物公司、网络推销)推销的“高价收藏品”“限量藏品”要保持高度警惕,其宣传的升值故事多属虚构;

第二

,收藏是专业门槛很高的领域,普通老年人难以辨别真伪和价值,不要将养老钱投入自己不熟悉的领域;

第三

,一旦发现斥巨资购买的藏品实为廉价工艺品,应迅速收集所有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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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第一款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真实案例

被告人赵某在某交友软件上,专门搭识多名老年男性。添加微信后,她主动邀约对方见面,营造出亲密假象后,便要求对方为其购买水果等礼品,随后立即将礼品退货以套取现金。在短短一个月内,她以此方式先后骗取五名老年被害人共计4,000余元,每次得手后便以各种理由断绝联系。

法院认为,其行为是以婚恋为幌子实施诈骗,且针对老年人,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请务必警惕:

第一

,网络交友须极度谨慎,对短期内过度热情、急于见面索要财物者,要保持清醒;

第二

,无论线下见面还是线上交往,都要守住“不轻易投资、不借贷、不代购贵重物品”的底线;

第三

,子女应多关心单身父母的情感生活,了解他们的社交状况,及时提醒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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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真实案例

被告人刘某受他人指使,多次冒充“公安协勤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多名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她先以涉嫌犯罪为由进行恐吓,随后携带伪造的“公安刑警队协勤证”上门,亲自陪同被害人前往多家银行,以“配合资金审查”为名,诱骗老人将毕生积蓄转入诈骗分子控制的个人账户。在短短十余天内,四名老人共计被骗走人民币13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仍提供直接帮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请牢记:

第一

,任何自称公检法机关要求转账至“安全账户”进行“资金审查”的,都是诈骗;

第二

,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和法律文书;

第三

,要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密码和验证码,绝不向任何陌生人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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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真实案例

一流窜犯罪团伙长期在多地作案。他们分工明确:一名成员假意寻找“神医”向老年被害人问路,另一名成员上前声称认识并可以带路,第三名成员则扮演“大师”的亲属,谎称被害人家中即将遭遇灾难,必须拿出家中所有现金、金银首饰甚至银行卡来“做法事”才能消灾。在取得被害人财物并套取银行卡密码后,他们便用装有废纸等物的包裹进行掉包,随后迅速逃离并取现、刷卡消费。该团伙多次作案,针对多名老年人,涉案总金额达人民币20余万元。

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针对老年人犯罪,对主犯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其他成员亦被判处相应刑罚。

法官说法

请树立科学观念,警惕街头迷信:

第一

,任何在街头、公园等地主动搭讪,以“算命”“看相”为名指出您或家人有灾,并索要财物“做法”的,极有可能是骗局;

第二

,牢记“破财消灾”是迷信思想,切勿将财物交给陌生人;

第三

,遇到团伙驾车流窜,发现可疑迹象的,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量记下体貌、车号等特征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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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就是守护晚年的安宁与幸福。遇事多与子女沟通,多向社区、政府部门咨询。

您的谨慎与清醒,是对骗子最有力的回击。当权益受损时,记住这些维权渠道:拨打12315(市场监督)、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愿您智慧识骗,乐享幸福晚年!

本期作者

陈政豪

亭林人民法庭

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