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鼓励支持老年人就业!构建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体系,释放“银发红利”
发布时间:2026-03-19 18:06 浏览量:1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等28个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关于构建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体系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政治引领、志愿服务、就业支持、精神文化、保障机制五大方面出台具体举措,全方位搭建老年人社会参与平台,让“银发力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持续发光发热。
老年人就业意愿显著提升
《实施方案》的出台,紧扣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与民生需求。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超3.2亿人,超龄劳动者规模达8700万至1.2亿人,主要活跃在餐饮、环卫、保安、建筑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某头部招聘平台数据也印证了老年人就业需求和意愿的显著提升——55岁以上活跃求职者数量正以两位数百分比逐年增长。
此次政策的一大亮点的是优化就业支持,精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潜能。《实施方案》明确优化就业支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潜能。鼓励开发老年友好型就业岗位与人力资源服务。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为有工作意愿的老年人提供就业信息和服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技能提升服务。
在岗位供给方面,上海鼓励各有关部门发动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鼓励老年用品研发和服务供给企业聘请老年人担任项目评测员;支持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返聘退休专业技术人员,鼓励退休教师、医生、科技工作者继续发挥作用。
这一举措与上海此前推出的银发经济发展政策形成呼应,通过“就业对接+培训赋能”双轮驱动,助力老年人实现体面就业,为缓解劳动力缺口、释放二次“人口红利”提供有力支撑。
为老年人就业构建保障机制
为破解老年人就业权益保障难题,《实施方案》构建了全方位的保障机制。针对老年人因技能不足受限在低端岗位、工伤认定难、维权无门等痛点,政策明确用人单位支持老年人就业的同时,也要保障好老年人就业合法权益,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老年人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基本权益。
《实施方案》还提出,对尚未满足退休条件、选择继续参保的老年人,可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可按规定为其缴纳;同时还将探索将老年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完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老年人社会保障机制。
同时,上海将畅通维权渠道。《实施方案》提出,畅通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权渠道,探索开辟绿色通道,强化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查处针对老年人欠薪、求职陷阱等违法行为,让老年人“劳有所依”。
据悉,该《实施方案》是对民政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的具体细化,也与国家近年来持续出台的支持老年人就业政策一脉相承。如今,在闵行区零工市场等实践场景中,已有60岁出头的“老阿姨”通过正规平台实现灵活就业,月收入达5000余元,政策红利正逐步落地见效。
上海此次推出的《实施方案》,不仅为老年人搭建了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更通过制度创新激活了老年人力资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随着各项措施的逐步落实,“老有所为”将成为上海老龄化社会治理的生动注脚。
头图来源:图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