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话语】支持老年人再就业,关键是权益保障“适老化”
发布时间:2026-03-21 00:48 浏览量:1
□ 汪昌莲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等28个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关于构建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体系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实施方案》,从政治引领、志愿服务、就业支持、精神文化及保障机制五大方面,全方位鼓励和支持老年人继续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经验优势,贡献“银发力量”。这份《实施方案》一大亮点,是优化就业支持,着力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的潜能。(3月19日澎湃新闻)
随着我国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越来越多的“银发族”,选择退而不休,继续在职场发光发热。这既是老年人实现自我价值、增加家庭收入的需要,也是缓解部分行业劳动力短缺、挖掘“长寿红利”的重要途径。然而,当前老年人再就业之路并非坦途,其核心症结在于,权益保障机制未能跟上“适老化”的步伐。因此,支持老年人再就业,关键在于构建一套“适老化”的权益保障体系。
当前,老年人再就业面临的最大困境,是法律身份的模糊与权益保障的缺位。许多退休再就业的老年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这导致他们被排除在《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之外。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往往难以被认定为工伤,维权之路漫长且艰难。同时,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技能培训等方面,他们也缺乏明确的法律标准,容易遭遇不公待遇。这种制度上的“灰色地带”,让“银发就业者”的合法权益,处于悬空状态,极大地挫伤了他们的就业积极性。
要破解这一难题,必须从顶层设计入手,推动权益保障机制的“适老化”改革。首先,应加快立法进程,明确超龄劳动者的法律地位。可以探索建立一种介于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新型用工关系,或将部分核心劳动权益,如最低工资、工时限制、劳动安全等,延伸至老年劳动者,为他们提供基本的法律保护。同时,亟需完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应借鉴部分地区先行经验,探索建立强制性的、独立于传统工伤保险的职业伤害保险,或允许用人单位,为老年员工单独缴纳工伤保险,从根本上解决他们“受伤无保障”的后顾之忧。
特别是,“适老化”的权益保障机制,还应体现在公共服务的优化上。政府和社会应搭建专门的老年人才信息平台,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岗位推荐等“一站式”服务,帮助他们跨越“数字鸿沟”,提升就业竞争力。同时,鼓励企业开发更多适合老年人的“老年友好型”岗位,如顾问、导师、社区服务等,让他们的经验与智慧得以充分发挥。
支持老年人再就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对“积极老龄化”理念的生动实践。只有当权益保障机制,真正实现了“适老化”,消除了老年人的后顾之忧,才能让他们在“老有所为”的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真正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发展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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