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慈恩老年病医院因重复收费致医保基金损失 被罚 1.08 万元
发布时间:2026-04-01 10:53 浏览量:4
近日,记者获悉泰安慈恩老年病医院因存在重复收费的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罚款1.08388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泰山医保处字〔2025〕第12号内容显示,泰安慈恩老年病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泰安市泰山区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83888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泰安慈恩老年病医院位于泰安市泰山区通天街 65 号(老县衙院内)的二级综合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于2016 年 11 月 21 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晓,注册资金 2000 万元,业务范围有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