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女子丈夫去世后,她独自承担照顾残疾婆婆和90多岁外公的责任,并在医院、家中两头奔波,丈夫遗愿是将老人送进养老院,但她选择坚持,并称“舍不得”

发布时间:2024-04-30 07:22  浏览量:9

#法律加油站#“这个儿媳火了!”天津,女子丈夫是独生子,不幸离世,女子不忍心抛下残疾的婆婆,还有90多岁的外公。婆婆生病,她在医院尽心尽力地照顾,娘家妈在家里帮忙照顾孩子和老人。丈夫临终时交代:我走后,把我妈和外公送到养老院,孩子太小,你负担能轻点。女子称:舍不得!

《案例来源:市中融媒》

杨雪看着丈夫的照片,泪水模糊了双眼:你说过要宠我一辈子,你食言了。

今年3月份,杨雪的生活变成灰色,突患重病的丈夫,带着深深的不舍离开人世。

杨雪悲痛欲绝,这上有老下有小,没有了依靠,一家人以后日子可这么过。

丈夫陈鹏是家中的独生子,公公早年离世,婆婆是残疾人,婆婆爹90多岁也一直跟他们一起生活。

特殊的家庭,陈鹏早早就立事,担当起生活的重任,他比同龄人看起来成熟稳重,也就是这一点,杨雪对他一见倾心。

事实证明,杨雪有眼光,陈鹏是个好儿子好外孙,更是好丈夫好爸爸。

小两口婚后,幸福美满,二人世界变成三口之家,祖孙四代其乐融融。

然而,厄运之神悄悄降临,陈鹏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确诊为不治之症。

这个噩耗如晴天霹雳,粉碎了所有美好,他是家里的顶梁柱,这老的老小的小,真是天塌了。

残疾的母亲终日以泪洗面:老天爷你开开眼,咋不让我替儿子啊!这家散了。

杨雪化悲痛为力量,她日夜陪伴在丈夫身边,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

丈夫告诉她不要哭,我没有离开你们,我只是换一个地方继续守护你们。

陈鹏临终交代:我走后,你把我妈和外公都送到养老院,孩子小,你负担太重,这辈子我食言了,欠你的,下辈子一定还。

杨雪哭成泪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一个劲的点头。

她知道丈夫的不舍和牵挂,这辈子缘浅,只能相伴到此,但这份情,够回味一生。

杨雪料理完丈夫的后事,婆婆一下子憔悴了好多,患老年痴呆的外公,时不时问外孙咋还没回来。

看着残疾的婆婆和患病的外公,杨雪的心都碎了,丈夫的离世她痛得无法呼吸,没有一点力气,就想躲在屋里好好哭一场。

亲戚朋友都劝她回娘家缓几天,她闭上眼睛满脑子都是哭哭啼啼的婆婆和外公,我走了,他们怎么办?

她要让丈夫安心,这个家还有我,我替他照顾妈妈和外公。

一天她无意间听到婆婆对外公说:爸你不要吵要乖,哪天咱们去养老院,你这样会很麻烦的。外公看着婆婆,像个孩子一样小声说,我乖我听话。

她听了心里特别难受,这个家不能散,我要为老人撑起一片天。

陈鹏去世后,母亲一直没缓过来,老来丧子痛彻心扉,身体大不如从前。

这几日婆婆住院,杨雪在医院尽心尽力地照顾,娘家妈在家里帮忙照顾孩子和老人。

邻居们都说杨雪婆婆命苦,但也说她有福气,苦的是早年丧夫,老来丧子,可她摊上个好儿媳,

别人家婆婆哄着儿媳妇还挑事,她们家儿媳妇任劳任怨的照顾婆婆还有外公。

朋友都劝她,赶紧把婆婆和外公送养老院,这样天天照顾两个不能自理的老人,早晚得累死。

杨雪直接回绝说:苦点累点没关系,我还年轻,不舍得把两个老人送养老院,有我在,她们就有家。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解读这件事。

1、杨雪的丈夫离世后,没有抛弃需要照顾的婆婆和外公,是重情重义的好儿媳。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结合本案例,杨雪忍受着丧夫之痛,还对婆婆和外公在床前尽孝,杨雪是贤良淑德的好儿媳,是善良有大爱的女子,弘扬了家庭美德和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

2、儿媳没有抚养婆婆和外公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如果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

文中杨雪丈夫去世,她没有义务赡养婆婆和外公,送去养老院是情理之中,可心地善良的杨雪,不忍心抛弃老人,尽心尽力的替丈夫尽孝,是难得的好儿媳,有大爱之人。

3、杨雪能坚持照顾婆婆和外公,离不开娘家妈的支持。

杨雪知书达礼,她的娘家一定有良好的家风,只有好的家庭才能培养出有大爱的儿女,同时,杨雪能坚持照顾婆婆和外公,更离不开娘家的支持。

杨雪说:照顾老人会很累,但心安,如果她和孩子不在身边,婆婆就没了生活的希望,有些亲生子女在养老问题上都推三阻四,像杨雪这样,替丈夫尽孝的更是凤毛麟角,这样的好儿媳值得赞扬和学习。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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