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临安镇永祯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合作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8 21:14  浏览量:4

关于公开招募

临安镇永祯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合作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水县民政局(以下简称“招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备相应资质与服务能力的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永祯社区“老年幸福食堂”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单位

建水县民政局

二、招募概况

(一)名称:建水县临安镇永祯社区老年幸福食堂

(二)地址:建水县临安镇教场路24号(老民政小区铺面)

(三)基本情况:食堂位于县城核心区域,面积300平米,产权属建水县民政局。区位交通便利,周边老年人口密集。场地已完成基础装修,配备基础厨房设备、就餐桌椅等设施,可直接投入运营。主要为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兼顾社区其他居民用餐需求。

三、招募方式

采用公开招募、综合评审方式,面向社会招选运营主体,合作期限及相关运营细则以最终签订的招募合同为准。免租金,收取10000元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

四、招募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具备餐饮经营资质的个人。

(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无食品安全、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

(三)具备老年助餐服务经验者优先,熟悉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有稳定的食材采购渠道和专业的餐饮服务团队。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能够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及老年助餐服务相关要求,承诺坚守公益属性,保障老年助餐服务质量。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线上和线下报名方式。线上:申请机构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792266208@qq.com,邮件统一注明:建水县老年幸福食堂合作申请—XX机构,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线下:携带相关材料到建水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钟灵路4号)现场报名,同时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一份。

(三)联系电话:0873-7614232、15987772039(联系人:张科长)。

(四)提交资料: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过往经营业绩或相关服务案例(如有,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等)。

4.其他证明自身优势的材料。

(五)实地考察。报名结束后,于2026年4月30日统一组织报名单位实地考察老年幸福食堂相关情况。

六、优惠标准

合作机构须按以下标准为老年人提供就餐优惠:

(一)60-79周岁老年人,每餐收费不超过12元。

(二)80-89周岁老年人,每餐收费不超过10元。

(三)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用餐。

合作机构须承诺持续为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优惠供餐服务,且不得擅自变更优惠政策。

七、评审与公示

(一)招募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个人的资质条件、服务能力、商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合作方。

(二)招募结果将在相关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募合作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与招募单位签订正式招募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严格遵循老年助餐服务规范,提供营养均衡、价格实惠的餐食,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优先为高龄、孤寡、独居、空巢老人及特困供养人员提供优惠或免费就餐、上门送餐等便民服务,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二)合作方需自行承担食堂运营期间的水电、食材、人工、设备维修、卫生保洁等所有成本,自负盈亏。

(三)合作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措施,接受招募单位及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合作方不得擅自改变食堂用途、转租、转借场地,不得违规经营,若违反相关规定,招募单位有权解除招募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合作期限暂定3年,合作期满后,合作方若符合运营要求,可优先续约,具体续约事宜另行协商。

建水县民政局

2026年4月8日

编辑:夏丽萍

责任编辑:陶咏梅 夏丽萍

审核:何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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