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正三轮摩托车在工信部申报,老年代步车将要加速退出历史舞台
发布时间:2026-04-10 11:04 浏览量:1
如何解决“老头乐”为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难题?
正确答案是禁行的同时拿出平替选项。
既要正视中老年人出行刚需,又要重视其交通违法问题;而想要解决其出行刚需则必须拿出平替之选,否则难免会造成消极舆情。而近期已经出现大批平替选项,在4月9日由工信部装备一司发布的第406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车资料中,可用于平替三、四轮低速电动车的选项大批量完成申报。
大批量会有多少呢?
其中的正三轮摩托车共计有246辆!并且有7辆正三轮轻便电动摩托车。
这些正三轮摩托车的选项非常丰富,车型也非常全面;其中包括正三轮载货用摩托车,也包括没有车棚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核载3人车型);当然也是包括带有无车门的半封闭式正三轮载客摩托车,以及带有车门和完整车厢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
在带有车厢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选项里,甚至有带有空调的选项。
相较于俗称为“老头乐”的低速电动车,此类正三轮摩托车均属于标准机动车,是可以登记注册的摩托车;车辆拥有合法路权,属于公路用车,安全性能也要优于不按照国标设计制造的低速电动车,是中老年人出行的理想交通工具。
并且可上牌的正三轮摩托车在售价方面不仅不高于低速电动车,甚至相当一部分选项的售价还要低一些;其门槛价可低至5000元左右,带有完整车厢的封闭式正三轮电动摩托车售价为1万元左右,而一些低速电动车的售价动辄要两万元左右!所以这些标准可上牌的正三轮摩托显然是更理想的选项,只不过用这些车通勤就不能过于“任性”了。
低速电动车已经具备禁行的基础,应当双管齐下展开清理。
没有“老年代步车”这种机动车型或非机动车型,目前市面上在售带所有“老年代步车”都是非公路用车;这样的车型仅允许在内部场地使用,比如工厂厂区或物流园区里,是不可以驶入公路的。可是有一些不法厂商和销售商误导消费者,将其产品包装成可以不用上牌、上险且不用驾驶证就能开的所谓“老年代步车。”
监管部门和交通部门应当从源头着手,对非法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的企业和门店进行相应处罚。
所有电商平台均应当加强产品审核,对于存在虚假描述或违法描述的产品进行下架和门店关停处理。
同时也有一部分中老年人是明知车辆不可上牌而刻意购买与使用的,其出发点正是该类车型的灰色定义;并且也以“法不责老”为底气而随心所欲的用车,实际没有“法不责老”而只是法律对于老年人相对宽容,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大。然而这样纵容了一部分老年人,不论是法律对老年人的包容还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正确逻辑都应该是保护需要保护的人而不是去保护违法犯罪的老年人或未成年人;更直白的描述则应当是加重对那些对老年人或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人的处罚力度,而不是减轻对那些违法犯罪的老年人或未成年人的处罚,现在面对相关案例的时候,逻辑上似乎有明显错误。
所以对于“老年代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当有错必罚,该扣车就扣车,该罚款就罚款,该拘留就拘留;对于违法驾驶“老年代步车”上路并交通肇事的情况,该入刑就入刑。
在没有平替之选的前提下,“老年代步车”或还有理由在灰色地段存在。
可是现在有了价格更低、安全标准更高且可以合法合规上牌的大批正三轮摩托车可选,此时依然去选择低速电动车就是主观意图了;所以“老年代步车”应当加速全面禁行,同时对生产销售端进行必要的约束。
同时也应当在驾考环节进行适当的调整,对于受教育程度较低的老年群体,可以提供更加灵活的道路交通法规的理论考核方式;比如以图形为主的笔试,以便于老年人获得摩托车驾驶证。对于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年人,在对应的轻便摩托车驾驶证(F证)的考核方面,更应当降低理论考核的技术难度而丰富学习内容。
重心应当放在路试之上。
对于学习摩托车驾驶证的老年人或可适当降低驾驶证学习考核费用。
或可同时明确非公路用车的低速电动车的过渡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