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周岁以上享多项免费优待 陕西发布新版《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5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6-04-15 14:40 浏览量:1
本报讯(记者 周生来)
4月15日,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局获悉,《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办法进一步优化了老年人优待政策,扩大了覆盖范围,提升了服务标准,充分体现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尊老敬老传统美德。
明确职责,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新版《办法》明确,65周岁以上户籍或居住在陕西省内的老年人,可免费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并享受相关优待服务。各级政府将老年人优待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民政、文旅、交通、卫健等多部门协同,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具体落实,同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全方位工作格局。
六大核心优待,惠及全省老年群体。根据规定,65周岁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可享受以下核心优待服务。文旅休闲全免费,免费进入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旅游景点、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鼓励景区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给予优惠。出行就医更便捷,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机场、车站等设专用窗口与优先通道;就医时可优先就诊、检查、化验、缴费、取药。健康管理有保障,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文体生活更丰富,免费或优惠进入公共体育场所。智能时代有温度,公共服务保留传统线下渠道,同时推动优待证电子化、便利化,并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法律服务有倾斜,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利。
与时俱进,政策亮点突出。相较于旧版,新版《办法》呈现三大显著变化,覆盖面更广,将核心优待年龄统一明确为65周岁,并强调对常住外埠老年人同等对待。内容更全,新增公共体育场所、图书馆等优待项目,明确鼓励景区内交通工具优惠。服务更优,专设条款保障老年人在数字化时代的权益,保留传统服务方式,推动证件办理便利化。
5月1日起施行,惠及千万老人。新版《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的出台,是陕西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随着5月1日正式实施,全省数百万老年群体将切实享受到更加普惠、便捷、优质的优待服务,进一步提升晚年生活的幸福感与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