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全面推行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

发布时间:2026-04-22 21:10  浏览量:2

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落实山东省民政厅关于优化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扎实推进“减证便民、智慧助老”工作,提高老年优待服务的便捷性和覆盖面,芝罘区自即日起全面推行使用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不再办理纸质优待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与纸质老年人优待证、居民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省内互认、全市通用,可凭证依规享受各项老年人优待服务。

2. 首页搜索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办理;

3. 按提示上传身份证正反面、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4. 核对信息提交,即时办结、自动生成电子证。

成功申领后,在爱山东 APP我的-我的证件中找到电子优待证,亮码 / 亮证即可使用;建议添加至常用证件,方便快速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