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夜谭|泡温泉却被直播入镜?消费者不能“被消费”
发布时间:2024-04-17 05:27 浏览量:3
最近有媒体报道,有游客在度假村泡温泉,被商家直播入镜。打听得知,原来是温泉度假村为了吸引游客,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度假村内游客们正在泡温泉的画面现场直播出去。后来,在协商之下,商家把包含该游客的视频进行删除。
事实上,这类商家利用消费者真实消费场景引流的现象并不鲜见。社交媒体平台上有不少消费者吐槽自己在用餐、健身、逛景区购物时被商家现场直播。大部分网友对被迫直播出镜感到尴尬和烦心。从现状看,这俨然成了一种新的营销模式,商家既提供服务,也将服务内容进行二次传播推广。但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做法的合理性很成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也就是说,镜头一开就将消费者直播出去本身就涉嫌违法。
网友评论
从一些网络留言可以看出,很多人发现自己变成了素材,是自己或朋友“无意中刷到了”;更遑论即时的直播,如果不是当场发现,几乎无法取证。而这或许也是这种直播大行其道的原因之一,消费者很难有效主张权利。
因此,改变现状除了鼓励消费者勇于维权之外,更关键的是相关部门应当引导商家重塑行业规则,明确告知义务。就好比注册一个APP时,必须要勾选“用户协议”一样,如果商家存在直播情况,就应当在服务开始之前,明确告知并征求同意,这应当成为一种强制性要求。
另外,相关部门对类似情形,也不妨明确处罚标准,对未明确告知、侵权投诉多发的商家予以惩戒。同时,也可以和网络平台及时联动,通过反馈处罚信息,敦促网络平台对商家的账号进行处理,进而从源头上阻断侵权行为,这也是一种“打蛇打七寸”的精准治理。
掌上春城综合整理
责编:苏昊
编审:吴晨萍
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