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说法 | 举办婚礼未领证,分开后彩礼需要返还吗?
发布时间:2024-04-17 17:16 浏览量:2
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系彩礼最重要的特征,在无法实现或无法全部实现给付目的的情况下,应当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实事求是地处理彩礼返还问题。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在离婚时,通常情况下彩礼不予返还。但是,在双方已举办婚礼,未办理婚姻登记、未孕育子女且已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应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是否孕育子女、彩礼数额及使用情况等多重因素,确定不同的返还比例,以妥善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婚姻始于爱,彩礼定于“礼”,彩礼的给付与返还均应考量多重情况,助力形成文明健康婚俗新风。
看完以上案例
有人不禁会好奇
哪些财物属于彩礼?
哪种情况下彩礼应返还
请看↓↓↓
问
在恋爱期间,给对方买衣服、请客吃饭的钱,分手后,能不能要求对方返还?
答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可以推定为赠与。赠与一经交付,不能要求返还。
问
恋爱期间,情人节发给对方的“1314”“520”等红包算彩礼吗?分手后,能不能要求对方返还?
答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不属于彩礼,通常情况下属于自愿赠与,无需返还。
问
分手时还未登记结婚,但给付了彩礼怎么办?
答
原则上这种情况应当返还彩礼。但双方若曾经共同生活,则要考虑彩礼的用途,以及有无嫁妆、有无共同生育并抚养子女、双方有无过错等情况,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问
离婚了,彩礼还不还?
答
若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但若存在在“闪婚”“闪离”等特殊情况,法院也会综合各种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问
遭遇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怎么办?
答
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若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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