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4年和4个男人“闪婚”又“闪分”!是感情不合,还是另有“苦衷”?

发布时间:2024-04-17 23:25  浏览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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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时间

赵晴晴和4个男人“闪婚”又“闪分”

每次分手

她总能罗列一堆理由

究竟是感情不合

还是她另有“苦衷”?

闪婚

洪成里比赵晴晴年长近10岁,住在农村,一直以来都是个“被同龄的女孩嫌弃”的无业游民。洪成里和赵晴晴是在游戏微信群认识的,俩人很快互生好感。

赵晴晴是典型的浙江女孩,20多岁,长得漂亮,也会打扮,自称“有房、有车、与人合伙开公司”。突然遇到赵晴晴条件这么好的人,洪成里激动不已,两人很快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一个月后,两人决定结婚,并确定18.8万元作为彩礼钱。洪成里父母年迈,家里并不富裕。当赵晴晴提出18.8万元彩礼钱时,他不想答应。随后赵晴晴又提出彩礼收到以后,一部分会“压箱底”,用作以后生活家用,另一部分则给洪成里买一辆车。听到赵晴晴作出的这些承诺,洪成里才愿意拿出这笔彩礼钱。

几天之后,洪成里携带18.8万元现金彩礼与赵晴晴见面,并计划领结婚证。谁知赵晴晴在收到18.8万元彩礼后,又以“公司安排在外旅游”“这个月没有黄道吉日”等理由迟迟不肯去登记结婚。

虽然没有领结婚证,洪成里和赵晴晴还是如期在2023年4月底摆了喜酒。摆完酒第二天,赵晴晴便以洪成里对其家人招待不周为由离开。两天之后,赵晴晴回了洪成里家,之后又借机离开,并在微信上和洪成里提出离婚。

当洪成里在家翻找赵晴晴带回的结婚物品时,他才发现对方婚前说带回的6万元“压箱底钱”竟是一块用红布包着的砖头。

洪成里怒火攻心,毕竟彩礼钱不是一个小数目。再去赵晴晴上班的公司一打听,洪成里更觉得遭到了晴天霹雳。原来这位“新婚妻子”婚前所营造的“有房、有车、与人合伙开公司”都是假象。她的房子是租的,车子是借的,公司更是别人名下的。

人财两空,洪成里的梦终于醒了。洪成里怀疑自己陷入了“彩礼诈骗”,便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由于证据不足,当地公安机关倾向于两人系情感纠葛,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未予立案。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洪成里听说检察机关有立案监督职能,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于2023年7月7日向浙江省桐庐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4次短暂婚史只为要高额彩礼

桐庐县检察院依法立案受理了洪成里的立案监督申请,洪成里因此看到了希望。办案检察官审查了洪成里提供的材料,听取了洪成里的意见,并同步向赵晴晴了解情况,也依法调取了两人的聊天记录。

经审查发现,赵晴晴在洪成里之前曾有3次短暂婚姻经历——从2018年4月开始,到2022年10月结束,交往、婚姻存续时间都和此次与洪成里交往经过极为相似。甚至案发之时,其与上一任丈夫仍有归还26万元彩礼的协议尚未履行完毕。

鉴于此,桐庐县检察院及时举行检察听证会、检察官联席会议,经过多方研讨决定对此案立案监督。2023年10月12日,公安机关予以立案并开展侦查,于10月23日拘留赵晴晴,并于12月13日向桐庐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赵晴晴的4次短暂婚史渐渐厘清了脉络。

2018年6月,19岁的赵晴晴与认识一个多月的李锐世摆酒结婚,李锐世家给赵晴晴彩礼68888元。由于当时赵晴晴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并未进行结婚登记。结果婚后几天,赵晴晴便开始不着家。

李锐世家人对此不满,要求赵晴晴多在家待待,赵晴晴便称李锐世妈妈对她不好,过了一个多月便要求离婚分开,并删除了李锐世微信。

2020年,赵晴晴在杭州认识了江西男子钱庆义,两人恋爱半年左右,并于2021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2个月,赵晴晴称感情不和要求分开。后经法院调解,两人离婚,赵晴晴赔偿了对方5万元。只有第二次结婚,赵晴晴进行了婚姻登记。

2021年中,赵晴晴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王柳光,认识半年后两人于当年12月办酒结婚,彩礼给了18.8万元。婚后十多天,赵晴晴离家回厂里工作,直到过年前才回王柳光家一趟。

2022年3月,赵晴晴以身体原因突然提出要离婚,王柳光提出赵晴晴归还彩礼,退还恋爱期间为赵晴晴看病支付的七八万元医药费,后来两人商议分开后赵晴晴归还王柳光26万元并签订协议,至案发赵晴晴仅还了1万元左右。

赵晴晴第4次结婚对象,便是向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申请的洪成里。赵晴晴也承认,在与多人恋爱摆酒期间,她一直都是脚踩几条船的状态。

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在调解双方纠纷,尽可能挽回洪成里财产损失的过程中,洪成里提出要60万元赔偿金才能谅解。洪成里满腹苦水,向检察官诉说赵晴晴跑掉之后家中的遭遇。“老人身体不好,她(赵晴晴)离家之后老人就陆续病倒,一家人情绪都很激动。”

原来,赵晴晴4次闪婚闪离的目的竟然是拿彩礼钱,供自己赌博翻本和高消费。她甚至表示,如果赌博赢了钱,她就会把钱还给洪成里,然后离开他。如果输了钱,她会先和他过日子,等赚到钱再还给他,但最终她是不会和他继续生活下去的。

赵晴晴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她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母亲改嫁以后,和父母联系得较少,她也在初中毕业后就出去打工了。

在外人看来,赵晴晴开着豪车,住着别墅,俨然一副“白富美”的样子。谈恋爱时,洪成里等人都认为容貌姣好的赵晴晴家境殷实,因为她平时喜欢买高档货,出门总开着一辆价值不菲的代步车,还与人合伙做生意。赵晴晴曾经雇用的保姆也证实了这一点。

实际上,作为夜场销售,赵晴晴每月的工资都是按照销售业绩来计算的。她的底薪只有几千元,根本负担不起她平日里那些大额的消费。后来由于生病动了几次手术,需要在家休养,赵晴晴就没有再去上班,积蓄也渐渐花完。更甚的是,她迷上了网络赌博,输了很多钱。

赵晴晴对婚姻并没有太多的期待和憧憬。她认为婚姻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因此,在对待婚姻的态度上,她显得比较随意和轻率。

“长久以来,认定一方以索要彩礼为目的,虚构事实,拿到彩礼之后无故消失,将它定为诈骗罪的案件并不多,因为在主观认定方面存在困难,办案时容易和民事纠纷产生认识分歧。”办案检察官向《方圆》记者介绍道。

由于此前类似判例较少,赵晴晴到案以后,桐庐县检察院组织了多次案情讨论会。会上提到,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从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来看,其多次采取类似方式骗取彩礼,因此,检察官最终认为:“如果认定一方确是以索要彩礼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另一方陷入错误认知对财产进行处分的,当事人构成诈骗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经审查,2024年1月13日,桐庐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赵晴晴提起公诉。4月16日,桐庐县法院对被告人赵晴晴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3万元。责令其退赔洪成里损失。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3月下期)

本文杂志原标题:《新婚第二天,妻子消失了》

标签: 闪婚 晴晴 王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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