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部门联合发布“五一”假期价格倡议提醒
发布时间:2024-04-20 19:15 浏览量:8
“五一”长假将至,为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推进“八闽阳光价格行动”,合力营造福建放心消费、放心旅游的价格环境,进一步擦亮“放心游福建”金字品牌,4月19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文旅厅联合发布“五一”假期价格倡议提醒,希望广大经营者积极响应,以规范的价格、优质的商品、贴心的服务获得信赖、赢得发展,共同营造公开透明、守信然诺、放心消费在福建的节日价格环境。
倡议书希望广大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遵守《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秉持公道之心,依法合理自主定价,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考量经营成本、市场供需和社会承受能力,确定公道合理的价格,不借旅游旺季之机坐地起价、跟风涨价、哄抬价格。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齐全、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旅游景区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抵制“园中园”“票中票”。
以诚信经营为荣,以隐瞒欺骗为耻,切实履行价格承诺和服务承诺,不随意降低广告宣传承诺提供的商品质量或服务标准,不以低标高结、虚假折扣、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欺诈消费者。
着力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质优价美的商品和服务,尽力满足顾客诉求,共同营造稳价护游、放心消费的福建旅游氛围。发生纠纷无法自行解决的,引导消费者拨打12315或12345电话,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解决问题、化解纠纷。
特别提醒,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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