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需要立遗嘱吗?

发布时间:2024-04-21 19:23  浏览量:8

我的父母和公婆家都是多子女家庭,生前都住在部队干休所,当年按照父母军龄,交了4万多元购房款。干休所的房产虽然都有房本,但只能继承,不能上市交易,也就不能变现,只能自住。鉴于这些情况,父母都立有遗嘱。我们家是父母将房产留给我的二哥继承,其余子女平均继承父母的存款。我的公公婆婆的遗嘱是我丈夫继承房产的50%,其他5位兄弟姐妹各继承10%,存款由我女儿继承。我们两个家庭都遵守和执行了父母的遗嘱,没有发生矛盾,抱着感激之情接受了父母的恩泽。

干休所医务室

老干部活动中心

干休所有的老干部,由于生前没有立遗嘱,身后家里发生了各种矛盾,子女相互争夺房产,到法院打官司分割房产,儿女反目成仇。毕竟在北京房产具有很高的价值,都超过千万元,利益面前,亲情变得不堪一击。其实父母在立遗嘱时,一定对儿女有所考量。有的是传统观念,更多考虑儿子的利益;有的是考虑儿女中生前照顾的多少;有的考虑的是儿女中收入比较少或身体不好……总之尊重父母的生前意愿,珍惜兄弟姐妹感情最重要。

干休所房子

今年我将公公婆婆生前的房子出租了,房子空置,没人打理会越来越破旧,租出去就有了人气,每月2.2万元租金,给姑姑们一半,我们留一半,大家都高兴,经常可以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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