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困难家庭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筛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1 16:26  浏览量:6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困难家庭老年人

白内障复明工程筛查的通知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10件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13号)、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酒泉市困难家庭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我县困难家庭老人白内障复明工程确定的目标任务,使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能及时得到免费手术救助,防止因白内障致盲致残,减轻其家庭和社会负担,现决定在肃北县人民医院针对以下人员开展困难家庭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免费筛查工作。

一、筛查对象

在下列低收入人群中筛查患白内障且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对年龄不做硬性要求: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

3.已经脱贫,但仍存在返贫风险,需要进行持续监测和帮扶。

4.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仍然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处于贫困的边缘。

5.因为某些刚性支出(如医疗费用、教育费用等)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

6.其他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如失业人员、下岗职工、残疾人。

7.因经营失利、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的临时性困难等。

二、筛查时间

2025年3月11日-3月1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三、筛查地点

肃北县人民医院门诊二楼五官科科室

四、补助标准

省政府按每人1000元标准为实施复明手术的困难老年白内障患者予以补助,资金补助下达到定点医院,主要用于手术患者经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自付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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